為進一步做好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根據(jù)《甘肅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精神,現(xiàn)就我市201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和考核地點
白銀市教師教育中心(原炮團院內)
二、考試和考核時間
筆試時間:2013年11月2日上午8:30—9:30
考核時間:2013年11月2日—3日
三、考試和考核內容
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分兩個環(huán)節(jié):筆試、考核(含說課、答辯)。主要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基本常識;口頭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等方面是否適合做教師。
四、考試和考核要求
1.參加測試對象必須于11月1日下午(14:30—18:00)在白銀市教師教育中心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
2.參加測試對象首先參加11月2日上午的統(tǒng)一筆試,再根據(jù)抽簽結果參加后面的考核。
3.測試對象憑準考證、身份證于11月2日上午8:00前進入考點。8:30開始筆試,筆試時間為一小時。逾期15分鐘不進入考場者和不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測試,不再安排補測。
4. 測試對象可在擬申請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范圍內自選內容進行說課,說課必須脫稿。說課后,專家組提出答辯問題,測試對象進行答辯。說課和答辯總時間為15分鐘。其中,說課10分鐘,答辯5分鐘,超時或時間不足均將酌情扣分。
5.筆試和考核均實行百分制,兩項成績分別達到合格線才視為本次測試合格。筆試成績合格線按參加測試人數(shù)的70%確定,考核成績合格線為80分以上(含80分)。
6.測試合格人員的名單將在測試結束后在白銀教育信息網(wǎng)上公布。
五、其它事項
1.測試對象在開始考核前半小時到交費處交費(170元)。憑準考證、身份證和交費發(fā)票參加測試。
2.所有參加測試對象向工作人員交一份說課稿。不能攜帶任何本學科資料進入考場,考試期間必須嚴守考試紀律,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測試對象在考核過程中不得提及自己的姓名和工作單位等與考核無關的信息。
白銀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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