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退出,是指企業(yè)的固定資產脫離企業(yè)的生產經營過程。固定資產的退出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毀損。報廢,對外投資。對外捐贈。抵債。盤虧等。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tài)
(2)預期不能帶來經濟利益
(二)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價值的確定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可界定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
(1)當前可售
(2)極可能出售(合同已簽定而且不可更改)
2.計量原則:
(1)預計凈殘值=公允價值-處置費用≤原賬面價值
(2)原賬面價值>預計凈殘值,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3)從劃歸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計提折舊和減值測試。
3.固定資產被替換部分的終止確認 (北京安通學校提供)
企業(yè)的某項固定資產原價為100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使用壽命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0,在第5年年初企業(yè)對該項固定資產的某一主要部件進行更換,發(fā)生支出合計500萬元,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被更換的部件的原價為400萬元。
項目 |
金額 |
計算過程 |
對該項固定資產進行更換前的賬面價值 |
600 |
1000-1000/10×4 |
加上:發(fā)生的后續(xù)支出 |
500 |
|
減去:被更換部件的賬面價值 |
240 |
400/10×6 |
對該項固定資產進行更換后的原價 |
860 |
|
4.固定資產出售、毀損和報廢
【例5-7】某企業(yè)出售一建筑物,賬面原價 2100000 元,已提折舊 210000 元,出售時發(fā)生清理費用 21000 元 , 出售價格 2058000 元。銷售不動產的營業(yè)稅稅率為 5%, 該企業(yè)出售此建筑物發(fā)生的凈損益為 ( ) 。
A、45150 元 B、44100 元 C、147000 元 D、168000 元
【答案】:B (北京安通學校提供)
【解析】:出售該建筑物的凈收益=2058000-(2100000-210000)-21000-2058000×5%=44100(元)。
(二)固定資產對外投資
本質上是屬于非貨幣性交易。
(三)固定資產對外捐贈
1.主要分錄等同于報廢或毀損,只是最終所轉入的費用科目必定是“營業(yè)外支出”。
2.固定資產捐贈引發(fā)的納稅調整
(1)應稅所得=稅前會計利潤+因捐贈產生的納稅調整額
(2)因捐贈產生的納稅調整額=
[按稅法規(guī)定認定的捐贈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按稅法規(guī)定確定的捐出固定資產原價-按稅法規(guī)定已計提的累計折舊)-捐贈過程中發(fā)生的清理費用及繳納的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除所得稅外的相關稅費](這部分是按稅法口徑認定的視同出售固定資產應該形成的盈余額,也是應稅所得額)
+因捐贈事項按會計規(guī)定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的金額(這部分是會計上所認定的營業(yè)外支出額,是稅務口徑不承認的部分)
-稅法規(guī)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金額(公益金的捐贈是允許扣稅的)
【例5-8】A公司將一幢房產捐贈給B公司,房產的原價為100萬元,會計上采用5年期直線法計提折舊,稅務上采用10年期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無殘值。捐贈當時會計上已提折舊3年,營業(yè)稅率為5%,稅務核定的公允價為80萬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相關稅費。當年會計利潤為200萬元,所得稅率為33%,根據(jù)上述資料,計算當年的應交所得稅額。
【解析】(北京安通學校提供)
1.稅務上認定的該固定資產的出售收益=80-(100-100÷10×3)-80×5%=6(萬元);
2.會計上認定的營業(yè)外支出額=100-100÷5×3+80×5%=44(萬元);
3.因捐贈產生的納稅調整額=6+44=50(萬元);(北京安通學校提供)
1.當年的應稅所得額=200+50=250(萬元);
2.當年的應交所得稅=250×33%=82.5(萬元)。
(四)固定資產的盤虧
詳見存貨章節(jié)的“現(xiàn)金、存貨和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比較表”。
(五)用于抵債
本質上屬于債務重組。
(六)無償調出
主要分錄等同于報廢,只是最終借記“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
3.4固定資產的披露
1、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分類、計量基礎和折舊方法。
2、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率。
3、各類固定資產的期初和期末原價、累計折舊額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4、當期確認的折舊費用。
5、對固定資產所有權的限制及其金額和用于擔保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6、準備處置的固定資產名稱、賬面價值、公允價值、預計處置費用和預計處置時間等。
未完待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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