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我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晉會考【2015】1號
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
根據(jù)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27號)精神,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15年5月舉行。中、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方式,定于2015年9月舉行。現(xiàn)將我省2015年度考務日程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報名
1.報名方式
我省今年繼續(xù)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初、中級資格后審,高級資格前審。
報名網(wǎng)址:
(1)初、中級資格;山西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http://www.sxscz.gov.cn)、會計之星(http://www.kjzx.cn);
(2)高級資格: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kzp.mof.gov.cn)。
2.報名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15年1月5日至1月31日。
中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4月1日至30日。
高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4月11日至26日。
3.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具體條件
初級資格: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中級資格: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高級資格: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按照省人社廳《關于批轉省財政廳<2010年度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0〕71號)和《關于批轉〈2012年度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2〕61號)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qū)、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相關條件。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省合格標準人員由省財政廳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省線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5年5月16日-20日舉行,共10個批次;中級資格考試于9月12-13日舉行;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3日舉行(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見附件1)。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五、考務日程
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在各級別考試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場檢查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準備。
各級別考試前一周,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考辦。省會計服務中心、省財政廳負責向全國會計考辦上報我省考試值班信息。
(一)初級資格
1.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本地區(qū)2015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報名結束后,省會計服務中心向省考辦報送考試報名情況。
2.2015年4月1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時間。
3.2015年5月16日至20日,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省會計服務中心組織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
4.2015年6月1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在會計之星(http://www.kjzx.cn)網(wǎng)站公布成績。
(二)中級資格
1.2015年4月30前,完成本地區(qū)201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報名結束后,省會計服務中心向省考辦報送考試報名情況。
2.2015年8月1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2)。
3.2015年8月2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時間。
4.2015年9月12日-13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5.2015年10月1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組織完成我省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將評卷數(shù)據(jù)(光盤)、評卷工作書面報告和省人社部門檢查驗收意見一并報全國會計考辦(分送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6.2015年10月3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在會計之星(http://www.kjzx.cn)網(wǎng)站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成績。
7.2015年11月3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完成考試試卷等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評價中心報送2015年度工作總結。
(三)高級資格
1.2015年4月26日前,完成全省2015年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2.2015年4月13日至29日,完成全省2015年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工作。
報名確認方式:網(wǎng)上報名后,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財政廳進行網(wǎng)上報名信息的審核確認。
(1)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初始學歷至最高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4)會計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省2015年高級資格考試繳費工作。
4.2015年5月11日至15日,考生領取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收據(jù),逾期不候。
5.2015年8月10日前,省財政廳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6.2015年8月20日前,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時間。
7.2015年9月13日,組織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8.2015年10月30日前,省財政廳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9.2015年11月30日前,省財政廳完成成績合格證書發(fā)放工作。
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咨詢解釋,精心組織好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圓滿完成。
附件:1.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
2.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山西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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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9月12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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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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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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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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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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