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
問:關于“會計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據(jù)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38條規(guī)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因此,自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行后,無證上崗屬違法行為,不能作為合法的會計工作年限。
(2)根據(jù)財政部2000年11月21日《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guī)定,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因此,有效會計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
問: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怎樣計算?
答: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指,截止到報名年度實際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報名年度一般為考試年度的前一年,計算年限的截止日為該年度的12月31日。2012年考試的報名年度為2011年。
上述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口徑為:
1、全日制畢業(yè)生要以畢業(yè)后的時間計算;
2、同時審核全日制畢業(yè)證和會計證的(領取、注冊)時間,以二者的較晚者為準,例如江蘇,遼寧,天津,上海,浙江,廣東;
3、假如畢業(yè)證是非全日制的,且會計證領取時間比畢業(yè)時間早,可認可會計證的年限(全國范圍內適用);
4、根據(jù)去年的報名通知,結合今年的情況,今年審核時,將對1987年9月1日后出生的同學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核;
5、今年會計中級報名時,工作年限計算到2011年12月31日;
6、不符合上述工作年限,但擁有經(jīng)濟師,審計師,經(jīng)濟師職稱中的一個,且具有會計證的同學,可直接報會計師考試。
注:因各省的審核口徑有所差異,因此我們的回復主要依據(jù)2011年的審核口徑,而今年是否會有一些調整目前不太清楚,故我們的建議僅供參考,最終要以當?shù)貢嬄毞Q考辦的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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