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信息
1、考試地點:本次考試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烏魯木齊,35個城市舉行?忌蛇x擇以上任何一個城市進行考試。
2、期貨考試科目及報考資格
考試科目: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guī)
報考資格:
(1)報名參加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guī)的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報名開通時間及繳費方式
報名日期從2015年1月7日開始,至2015年2月6日結(jié)束。
期貨考試報名費可通過在線匯款或郵局匯款二種方式支付(請選擇一種匯款方式付費)
報名及繳費開通日期從2015年1月7日開始,至2015年2月6日結(jié)束(郵局匯款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
4、考試日期
2014年3月14日(星期六)(具體的考試時間請見準考證)。
5、準考證打印日期
2015年3月9日開通-2015年3月13日關(guān)閉
6、考試時長
單科考試時長均為100分鐘。
7、考試方式
計算機考試,考生通過計算機進行答題。
8、考試題型
全部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是非題,綜合題。
二、報名方式以及流程
1、報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在網(wǎng)上報名,報名分個人報名和集體報名。
(1) 個人報名
任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以個人形式報名。
(2) 集體報名
采用集體報名方式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是法人單位、報名人數(shù)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體統(tǒng)一組織(報名、匯款等)。
為確?忌畔⒌恼_性,對于報名人數(shù)眾多的集體單位,可由單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網(wǎng)以個人報名方式報名,考生正確填寫考生信息后,將獲得的報考帳號及操作密碼上報匯總給單位,由單位負責人登錄報名網(wǎng)頁,將這部分考生一一選入集體帳號下。最后一次性統(tǒng)一為本單位考生匯款。
2、報名流程
(1)個人報名
具體請參見:個人郵局支付操作流程
個人在線支付操作流程
(2)集體報名
具體請參見:集體郵局支付操作流程
3、報考帳號說明
(1) 以往的報考帳號均無效,請考生重新注冊新的報考帳號!以往的考試成績有效,與報考帳號無關(guān)。
(2) 個人或集體網(wǎng)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必須正確、真實、有效,如因請人代報或填報信息、聯(lián)系方式錯誤導致報名無效等后果由填報人自負。
(3) 請務必妥善保管報考帳號和密碼。“報考帳號和密碼”是考生報名時登錄網(wǎng)站的唯一標識。建議設定密碼長度最小不少于8個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寫,數(shù)字。如賬號密碼被他人盜用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報人自負。
(4) 考生如忘記報考帳號或密碼,可以至報名網(wǎng)站首頁,按照頁面提示取回自己的帳號或密碼。
(5) 如有疑問請撥打查詢電話:021-61651128—考生個人服務。
三、郵局匯款說明
1、郵局匯款匯到考試機構(gòu)ATA公司的考試報名繳款專用客戶號
(收款人:期貨考試報名,匯款方式:商務匯款,商戶客戶號:310423068)
該商戶客戶號是本次期貨考試郵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報名款項的地方,郵局可接受支票付款進行郵匯。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繳費方式,如異地電匯、上門繳款等。請務必在匯款時正確填寫商戶客戶號:310423068
2、匯款單必須嚴格按照匯款單樣本填寫,匯款附言欄必須且只能填寫考生自己或集體的報考帳號,凡沒有填寫報考帳號或者填報有誤的,一律報名無效,考試費用將于考試結(jié)束后統(tǒng)一退回,退款手續(xù)費將從匯款金額中自動扣除。由于匯款人信息錯誤導致郵局無法退款或退款過程延長造成考生報名延誤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請務必使用商務匯款方式,其余匯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務匯款考生無法自己申請退匯和改匯。
3、考生應根據(jù)所報科目的具體金額匯款,報名費每單科人民幣70元(不含教材費,郵費需考生自己另付)。
4、如匯款金額少于應繳金額,報名無效。如將不足金額在報名匯款截止日期(匯款截止日期為2月6日,以匯出郵戳為準)之前補匯出,則報名有效,超過此日期再匯不予處理。如到匯款截止日期,匯款金額仍少于應繳款的,則報名無效,將在考試結(jié)束后按退款處理?忌鷦毡赜趨R款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上網(wǎng)查詢繳費狀態(tài),如有異常請及時與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1-61651128—考生個人服務)。
5、 每張匯款單只適用于一個報考帳號,集體報名的考生必須由集體負責人統(tǒng)一匯款并在匯款單附言中填寫集體報考帳號,如附言欄填寫集體中某個考生的個人帳號則此筆匯款無效。
6、考生多繳的款項將于考試結(jié)束后統(tǒng)一退還,退款手續(xù)費將從退款中自動扣除;由于考生匯款不符合《報名須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將于考試結(jié)束后統(tǒng)一退還。因此請考生務必于匯款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上網(wǎng)查詢繳費狀態(tài)。如考生需要退考,請于報名截止日(2015年2月6日)之前登陸報名網(wǎng)站刪除報考科目,逾期均不處理。如有異常請及時與考試中心聯(lián)系。(查詢電話:021-61651128—考生個人服務)。
四、在線支付須知
在線支付手續(xù)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每筆手續(xù)費1元。
請記錄您在線支付時的訂單號(該訂單號是您選擇在線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詢。
考生多繳費用將于考試結(jié)束后統(tǒng)一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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