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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貨從業(yè)資格《法律法規(guī)》練習:舉證責任式

2014年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已進入備考階段,考試吧特整理2014年期貨從業(yè)資格《法律法規(guī)》練習供大家學習!祝您學習愉快!

  參考答案

  109.【答案】A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的交易指令是否人市交易承擔舉證責任。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期貨交易所通知期貨公司追加保證金,期貨公司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交易所承擔舉證責任。期貨公司向客戶發(fā)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客戶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公司承擔舉證責任。

  110.【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期貨糾紛案件,應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正確確定其應承擔的風險責任,并維護期貨市場秩序。D項是人民法院在審判時應遵守的一般原則。

  111.【答案】A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期貨侵權糾紛和無效的期貨交易合同糾紛案件,應當根據各方當事人是否有過錯,以及過錯的性質、大小,過錯和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確定過錯方承擔的民事責任。

  112.【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確定期貨糾紛案件的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fā)生地。

  113.【答案】A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六條規(guī)定,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依當事人選擇的訴由確定管轄。當事人既以違約又以侵權起訴的,以當事人起訴狀中在先的訴訟請求確定管轄。AB項中,甲以違約起訴,依法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CD項中,甲以侵權起訴,依法可以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F市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和侵權行為地。期貨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114.【答案】BC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以及《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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