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價格調值公式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價格調值公式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等。
1Z202043 了解FIDIC合同條件下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結算
一、工程支付的范圍和條件
(一)工程支付的范圍
FIDIC合同條件所規(guī)定的工程支付的范圍主要包括兩部分。
一部分費用是工程量清單中的費用,這部分費用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根據(jù)合同條件的有關規(guī)定提出的報價,并經(jīng)發(fā)包人認可的費用。
另一部分費用是工程量清單以外的費用,這部分費用雖然在工程量清單中沒有規(guī)定,但是在合同條仵中卻有明確的規(guī)定。因此它也是工程支付的一部分。
(二)工程支付的條件
1.質量合格是工程支付的必要條件
支付以工程計量為基礎,計量必須以質量合格為前提。所以,并不是對承包人已完的工程全部支付,而只支付其中質量合格的部分,對于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2.符合合同條件
一切支付均需要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例如:動員預付款的支付款額要符合標書附錄中規(guī)定的數(shù)量,支付的條件應符合合同條件的規(guī)定,即承包人提供履約保函和動員預付款保函之后才予以支付動員預付款。
3.變更項目必須有工程師的變更通知
沒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不得作任何變更。如果承包人沒有收到指示就進行變更的話,他無理由就此類變更的費用要求補償。
4.支付金額必須大于期中支付證書規(guī)定的最小限額
5.承包人的工作使工程師滿意
為了確保工程師在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并通過經(jīng)濟手段約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合同條件充分賦予了工程師有關支付方面的權力。對于承包人申請支付的項日,即使達到以上所述的支付條件,但承包人其他方面的工作未能使工程師滿意,工程師可通過任何期中支付證書對他所簽發(fā)過的任何原有的證書進行任何修正或更改,也有權在任何期中支付證書中刪去或減少該工作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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