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會計職業(yè)道德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 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職業(yè)道德的相互作用
(一)案例綜述
某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原董事長、法人代表李某因涉嫌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被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訴。此前,該公司其他涉嫌犯罪的相關責任人已分別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公司巨額虧空及造假事件2000年10月經新華社披露后,中國證監(jiān)會立即組織力量展開調查。經中國證監(jiān)會查明,該公司上市前采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賬等手段,虛增利潤1 908萬元,并據(jù)此制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后3年采取虛提返利、費用掛賬、無依據(jù)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賬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l4390萬元。
另外,還存在股本金不實、上市報告書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問題。該公司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guī)定,涉嫌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李某作為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負有直接責任,應當依法予以追訴。
中國證監(jiān)會還發(fā)現(xiàn)原某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注冊會計師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該公司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2001年9月27日,中國證監(jiān)會根據(jù)有關證券法規(guī)對該公司及有關中介機構違反證券法規(guī)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主要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當?shù)毓簿钟?001年9月對該公司涉嫌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立案偵查,查明:l997年底,該公司各分公司把1997年的報表報到集團公司財務處,財務處主任都某把公司l997年報表顯示嚴重虧損的情況報告給董事長李某。李某當面指使都某必須完成l997年董事會下達的指標,為1998年公司配股做好準備,報表退回去重新做。
為此,李某還專門召集分公司會議,會上李某要求各分公司必須完成l997年董事會下達的利潤指標,呆賬不能顯示出來,預提返利全部入賬,并要公司財務處主任都某督辦。會后都某按照李某的指示,讓財務處會計周某把l997年的報表退回家電分公司,家電分公司主管會計按照財務處的要求讓家電各部再做虛假報表,與董事會下達的指標一致,同時向家電公司的財務經理楊某匯報。
楊某認為這樣下去公司會虧空更大,就會同副經理給董事會寫了一個報告,交給了總經理盧某,盧某于l998年2月初同都某一起到深圳去向董事長李某匯報。李某不聽匯報,指示公司財務報表必須與董事會下達的利潤指標一致。按照董事長李某的要求,家電公司重新做報表,造成某公司財會報告虛假,F(xiàn)已查實,該公司家電分公司1997年年底第一次上報的財務報表中顯示當年虧損l5429.9萬元,重新制作的財務報表顯示盈利9369萬元。某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注冊會計師對上述不實視而不見,為該公司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該公司依據(jù)重新制作的財務報表向社會公開披露。
(二)分析與提示
會計行為的規(guī)范化不僅要以會計法律、法規(guī)作保證,還要依賴會計人員的道德信念、道德品質來實現(xiàn)。在現(xiàn)階段,由于各種原因,各種思想觀念同時存在,影響、沖擊著人們的思想,會計職業(yè)道德不可能成為每個會計人員自覺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因此,一方面,會計職業(yè)道德中的基本行為規(guī)范需要會計法律規(guī)范予以保障。這就要求把會計職業(yè)道德中最起碼的要求用會計法規(guī)的形式固定下來,使之成為強制性的、普遍的行為規(guī)范。另一方面,會計法規(guī)與其他法律一起嚴肅有力地打擊經濟犯罪活動,顯示法律的威力,同時有助于對廣大會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教育,有助于會計職業(yè)道德輿論的開展和效果的提高。會計人員在履行會計法律義務卓有成效時,可受到不同形式的獎勵;在沒有履行會計法律義務時,會受到不同形式的處罰,這對培養(yǎng)高尚的會計職業(yè)道德,促使會計人員自覺形成和遵守會計職業(yè)道德習慣都具有重要作用。該案例中的某股份有限公司事件是一起嚴重違反法律、道德的會計處理事件,該公司虛報盈利,騙取在股市的配股權,使廣大股民蒙受重大損失。該公司的會計人員違反依法理財?shù)穆殬I(yè)道德,屈從權勢的壓力,做了假賬,提供給社會虛假的財務信息,最后害人害己,血的教訓值得廣大會計工作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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