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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不明的處理】
一、總原則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具體規(guī)則
【提示】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處理順序:先按“總原則”確定,“總原則”解決不了的,再適用“具體規(guī)則”
1、質量要求不明確
(1)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
(2)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
(3)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yè)標準履行
(4)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
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guī)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
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
(交付貨物一方所在地、提供勞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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