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護師基礎學考點:奧瑞姆的自理模式
奧瑞姆(Orem)的自理模式也稱自我照顧模式,強調自理的概念,認為自我照顧的需要是護理重點。
奧瑞姆對4個基本概念的闡述:
1.人:整體的人應具有軀體的、心理的、人際間的和社會的功能,并有能力通過學習來達到自我照顧。
2.健康:奧瑞姆認為健康應包括身體、心理、人際關系和社會等方面的健康,健康有不同的狀態(tài),是一個連續(xù)的過程。
3.環(huán)境:人以外的所有因素,個體生活在社會中希望能夠自我管理,并對自己及其依賴者的健康負責。對不能滿足自理需要的個體,社會則提供幫助。
4.護理 克服或預防自理缺陷發(fā)生和發(fā)展的活動,并為自理需求不能滿足的個體提供幫助。個體的健康狀況及自我照顧的能力決定其對護理需求的多少。
奧瑞姆自理模式的主要內容由3個相互聯(lián)系的理論結構組成:
1.自理結構:自理是指個體為維持生命和健康而需要自己進行的活動,這些活動是按一定形式連續(xù)進行的。自理活動是有目的、有意義的行為,其是否有效將直接影響個體的健康。個體的年齡、健康狀況、學習能力會影響其自理能力。同時個體所處的外界環(huán)境,如社會和家庭因素會對其自理活動產(chǎn)生影響。
人的自理需求包括:
(1)一般的自理需求:主要包括對空氣、水、食物,排泄,維持活動與休息平衡,維持獨處與社交平衡,預防有害因素,努力被群體認同等6方面需求。
(2)發(fā)展的自理需求:包括不同時期特殊的需求。在成長過程中遇到不利時預防和處理不利情況的需求兩方面。
(3)健康不佳時的自理需求:可由疾病或醫(yī)源性因素引起。
2.自理缺陷結構
(1)治療性自理需求:即某一個體目前正面臨的自理需求。
(2)自理力:個體完成自理活動的能力。
(3)自理缺陷:指個體自理能力不能滿足治療性自理需求。
當個體出現(xiàn)自理缺陷時就需要護理的幫助。
3.護理系統(tǒng)結構:奧瑞姆依據(jù)個體自理缺陷的程度設計了3種護理補償系統(tǒng):
(1)全補償系統(tǒng):病人完全沒有自理能力,需要護理給予全面幫助,滿足其所有的基本需要。
(2)部分補償系統(tǒng):病人自理能力部分缺陷,需護理給予適當幫助。護士和病人均需參與自理活動。護士一方面補償病人的自理缺陷,另一方面需要發(fā)揮病人的主動性,幫助其提高自理能力。
(3)支持教育系統(tǒng):當病人通過學習后才能具備完成某些自理活動的能力時,護士需為病人提供教育、支持、幫助,以促進病人自理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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