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中醫(yī)助理醫(yī)師《中醫(yī)基礎理論》精華講義匯總
第十二單元 防病原則
細目一、預防
(一)未病先防
1.養(yǎng)生以增強正氣 (1)順應自然(2)養(yǎng)性調(diào)神(3)護腎保精、(4)體魄鍛煉(5)調(diào)理飲食(飲食宜忌、藥膳保健)(6)針灸、推拿、藥物調(diào)理
2.防止病邪侵害 (1)避邪(2)預防(藥物)
(二)既病防變 1.早期診治。2.防止傳變:(1)阻截病傳途徑。(2)先安未受邪之地。
細目二、治則
(一)正治與反治:
指所用藥物性質的寒熱、補瀉效用與疾病本質和現(xiàn)象之間的逆從關系而言。故說“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1.正治:指采用與其疾病證候性質相反的方藥進行治療的原則。又稱“逆治”。包括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等原則。
2.反治:指順從病證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則。又稱“從治”。但究其實質,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則指導下針對疾病本質而進行的治療。主要包括如下四種:(1)熱因熱用:即以熱治熱,是指用熱性藥物來治療具有假熱征象的病證。適用于陰盛格陽的真寒假熱證。 (2)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藥物來治療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證。適用于陽盛格陰的真熱假寒證。(3)塞因塞用:即以補開塞,指用補益方藥來治療具有閉塞不通癥狀的病證。適用于體質虛弱,臟腑精氣功能減退而出現(xiàn)閉塞癥狀的真虛假實證。如血虛的經(jīng)閉、腎陽虛的尿少癃閉、脾虛的納呆和脘腹脹滿病證、年老或久病精血津液不足的便秘等,均應以補益藥進行治療。(4)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藥治療具有實性通泄癥狀的病證。適用于因實邪內(nèi)阻出現(xiàn)通泄癥狀的真實假虛證。如食積所致的腹痛,瀉下不暢,熱結旁流;瘀血所致的崩漏;膀胱濕熱所致的尿頻、尿急、尿痛等病證。其治療可分別采用消導瀉下、清熱瀉下、活血祛瘀,以及清利膀胱濕熱等方法,即屬“通因通用”之運用。
(二)治標與治本
1.“本”和“標”的概念 本和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有多種含義,主要是用以說明病變過程中各種矛盾的主次關系。 (1)從邪正雙方來說,則正氣是本,邪氣是標;(2)從病因與癥狀來說,則病因是本,癥狀是標;(3)從疾病先后來說,則舊疾、原發(fā)病是本,新病、繼發(fā)病是標。
2.緩則治本:指在病情緩和、病勢遷延、暫無急重病狀情況下,即應著眼于疾病本質的治療。
3.急則治標:指標病急重,甚則影響本病的治療,則當先治,故急治其標病。
4.標本兼治:指標病本病并重,或標本均不太急時,則當標本兼顧,予以治療。
(三)扶正與祛邪
1.扶正與祛邪的概念 (1)扶正:即扶助正氣,增強體質,提高機體的抗邪及康復能力。扶正多用補虛方法,適用于各種虛證。(2)祛邪:即祛除病邪,使邪去而正安。祛邪多用瀉實的方法,適用于各種實證。
2.扶正祛邪的運用 (1)單純扶正:適用于以正氣虛為主要矛盾,而邪氣亦不盛的虛性病證或真虛假實證。(2)單純祛邪:適用于以邪實為主要矛盾,而正氣未衰的實性病證或真實假虛證。(3)扶正與祛邪兼用:適用于正虛邪實虛實夾雜病證。但在具體應用時,亦應分清是以正虛為主,還是以邪實為主,以便確定其治法是扶正為主而兼顧祛邪,還是祛邪為主而兼顧扶正。1)先祛邪后扶正:適用于雖然邪盛而正虛不甚,尚耐攻伐的病證,或邪盛為主,兩者同時兼顧,則扶正反會助邪的病證,均應先祛邪而后扶正。2)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補后攻,適用于正虛邪實,以正虛為主的病證。因正氣過于虛弱,若同時兼以攻邪,則更傷正氣,故應先扶正而后祛邪。
(四)調(diào)整陰陽
1.損其偏盛:即損其有余。主要適用于陰陽偏盛,即陰或陽一方過盛而有余的病證。如陽熱亢盛的實熱證。則應“治熱以寒”。即用“熱者寒之”法則。
2.補其偏衰:即補其不足。主要適用于陰陽偏衰,即陰或陽一方虛損不足的病證。
(1)如陰虛不能制陽,常表現(xiàn)為陰虛陽亢的虛熱證,則應滋陰以制陽。但最終導致的是腎陰虧虛,故應“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2)如陽虛不能制陰而致陰寒偏盛者,則應補陽以制陰。但最終導致的是腎陽虛損,則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
3.陰陽并補:指對陰陽兩虛病證應用陰陽雙補之法治療。但亦應分清主次。
4.回陽救陰 為適用于陰陽亡失病證的治療原則。即亡陽者,當回陽以固脫。亡陰者,當救陰以固脫。
(五)調(diào)理精氣血津液
病機病證有精氣血津液各自的虧虛與互用關系的失調(diào),故調(diào)理精氣血津液,即是針對其不足或失調(diào)而設的治療原則。
1.調(diào)精——填精、固精、疏利精氣等法。2.調(diào)氣——補氣、調(diào)理氣機等法。3.調(diào)血—— 補血、調(diào)理血等法。4.調(diào)津液——滋養(yǎng)津液、祛除水濕痰飲等法。5.調(diào)理精氣血津液——調(diào)理氣與血、調(diào)理氣與津液、調(diào)理氣與精、調(diào)理精血津液等法。
(六)三因制宜
1.因時制宜:即根據(jù)不同季節(jié)氣候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如所說:“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
2.因地制宜:即根據(jù)不同地區(qū)的地理特點,來考慮用藥的原則。如所說:“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異治也”。即西北地區(qū)天氣寒涼,其病多外寒而里熱.應散其外寒,而清其里熱。東南地區(qū)天氣溫熱,因陽氣外泄,而易生內(nèi)寒,故應收斂其外泄陽氣,而溫其內(nèi)寒。
3.因人制宜:即根據(jù)患者的年齡、性別、體質、生活習慣等不同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
(1)年齡:老年人生機衰退。氣血陰陽虧虛,病多虛證或虛實夾雜。虛證宜補,攻邪宜慎,藥量較青壯年為輕;小兒生機旺盛,但氣血未充,臟腑嬌嫩,易寒易熱,易虛易實,病情變化較快,忌投峻劑,少用補益,藥量宜輕。
(2)性別:婦女有經(jīng)、帶、胎、產(chǎn)之別,用藥宜慎。妊娠期間,凡峻下、破血、滑利、走竄等傷胎或有毒之品,尤當禁用或慎用。
(3)體質:陽盛或陰虛之體,慎用溫熱之劑;陽虛或陰盛之體,則應慎用寒涼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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