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下發(fā)
《云南省2013年統(tǒng)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招生
網上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州(市)、縣(市、區(qū))招考機構:
為了做好2013年統(tǒng)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以下簡稱“高中階段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現將《云南省2013年“高中階段招生”網上報名實施辦法》(見附件1)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點擊下載查看)
1、云南省2013年“高中階段招生”網上報名實施辦法
2、用戶組清理
3、云南省“高中階段招生”考生信息登記表(草表)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1
云南省2013年“高中階段招生”網上報名
實 施 辦 法
為做好我省2013年“高中階段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如下網上報名實施辦法。
一、日程安排
“高中階段招生”網上報名工作按初中畢業(yè)生信息登記(以下簡稱“信息登記”)、“高中階段招生”報考(以下簡稱“報考”)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信息登記”功能于2012年12月26日開通。
第二階段,“報考”功能于2013年3月31日關閉。
各階段具體操作時間由各州(市)招考機構根據功能開通、關閉時間,自行規(guī)定。
二、工作組織
各州(市)、縣(市、區(qū))招考機構、報名點(學校)要逐級成立網報工作領導組,組長由招考機構主任、校長擔任,領導、組織和安排好本地區(qū)、本學校的網報工作。
網報工作領導組要明確組內成員的工作職責,確保宣傳到位、組織有序、數據安全、信息保密、設備安全、密碼安全,并制定有關應急預案。
三、工作流程
(一)準備工作
1.設置確認點
縣(市、區(qū))招考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確認點,一般情況下每個報名點(學校)即設置為一個確認點。同時,縣(市、區(qū))招考機構可根據需要確定是否設置直屬確認點。
2.設置用戶
各級管理用戶組、確認點需按實際操作人數建立下屬用戶,并根據需要分配功能權限。
各級用戶沿用2012年所設置的用戶代碼、用戶名,各級用戶組要結合今年實際,參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電子信息管理規(guī)定》第八章的規(guī)定,進行用戶的清理,準確地進行撤消、創(chuàng)建。
系統(tǒng)對每個用戶的操作進行詳細日志記錄,以明確數據責任。
3.清理用戶組
用戶組繼續(xù)沿用2012年創(chuàng)立的用戶組,用戶組名稱需要更改的,以州(市)為單位匯總上報(見附件二)。
4.維護戶籍所屬鄉(xiāng)鎮(zhèn)(簡稱“戶籍鄉(xiāng)鎮(zhèn)”)代碼
各州(市)招考機構要組織各縣(市、區(qū))做好學生“戶籍鄉(xiāng)鎮(zhèn)”有關信息的維護工作。
5.維護畢業(yè)學校及代碼
各州(市)招考機構要組織各縣(市、區(qū))做好畢業(yè)學校及代碼的維護工作。另外,各縣(市、區(qū))還應虛擬建立一個名為“縣(市、區(qū))名稱+社會考生”的畢業(yè)學校,代碼統(tǒng)一為“縣區(qū)代碼+99”,以解決部分特殊考生無法填寫畢業(yè)學校的問題,如“290199,大理市社會考生”。
6.維護班級信息
班級是輔助確認點進行數據管理的有效途徑,以便查詢、過濾考生信息。
各縣(市、區(qū))招考機構要組織中學確認點在考生開始免費注冊前設置好班級信息,以備考生在免費注冊時進行選擇。
7.各級招考機構、報名點(學校)要根據各自工作安排,在工作網中發(fā)布普通公告和確認點公告,以備考生查閱。
(1)普通公告:是各級招考機構、確認點通過公告欄向社會發(fā)布的公告信息,是各級招考機構、確認點面向社會的重要窗口,其內容可以是相關政策規(guī)定且可公開的內容,也可以是系統(tǒng)操作方面的內容。
(2)確認點公告:是確認點通過“編輯確認點備注和公告”向本確認點考生發(fā)布的公告信息,將出現在考生登錄成功后的首頁面上,其內容應該是本確認點就報名工作必須向每位考生都要交待清楚的事宜,比如:報名及確認的時限、地點,確認時需要攜帶的證件,填報志愿的時間安排等。
(3)確認點備注:是確認點通過“編輯確認點備注和公告”編寫的考生“信息登記”確認表上的報名備注信息,該備注信息將打印在考生“信息登記”確認表上。
(4)各級部門應積極通過招考頻道的“州市導航”功能,面向社會發(fā)布有關政策、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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