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xiao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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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新教材主要內容框架(第二章)-附真題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事法律行為 |
1.民事法律行為理論 |
(1)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
①以意思表示為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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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權利義務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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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是合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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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思表示 |
民事法律行為一意思表示為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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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
①單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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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償法律行為和無償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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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式的法律行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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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主法律行為和從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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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
(1)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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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 |
①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實質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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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形式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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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效民事行為 |
(1)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 |
特征 |
①自始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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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當然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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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絕對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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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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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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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受欺詐而為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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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受脅迫而為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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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乘人之危所為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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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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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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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以合法形式掩飾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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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
(1)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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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的種類 |
①因重大誤解而為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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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顯示公平的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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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受欺詐、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u偶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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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撤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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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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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
(1)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
①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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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條件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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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條件的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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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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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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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制度 |
1.代理的基本理論 |
(1)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
特征 |
①代理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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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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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代理人是代理權限內獨立性第三人為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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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代理人所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效果歸屬于被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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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與相關概念的區(qū)別 |
①代理與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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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代理與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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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代理與行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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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理的種類 |
①委托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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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法定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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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指定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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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權 |
(1)代理權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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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權的濫用 |
①自己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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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雙方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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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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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權代理 |
(1)無權代理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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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權代理的后果 |
①本人的追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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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相對人的保護 |
A.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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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撤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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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見代理 |
(1)表見代理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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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
①代理人無代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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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且無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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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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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相對人基于這種客觀情形而與無權代理人成立民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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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見代理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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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訴訟時效制度 |
1.訴訟時效基本理論 |
(1)訴訟時效的概念 |
特征 |
①有債權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tài)存在,而且該狀態(tài)持續(xù)了一段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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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訴訟時效屆滿不消滅實體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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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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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訴訟時效的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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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 |
(1)訴訟時效的種類 |
①普通訴訟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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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短期訴訟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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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長期訴訟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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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最長訴訟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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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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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訴訟時效的中止 |
(1)訴訟時效中止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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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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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訴訟時效中止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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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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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訴訟時效的中斷 |
(1)訴訟時效中斷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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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
①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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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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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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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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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訴訟時效的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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