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工資10%計提住房公積金(企業(yè)負擔部分)
該企業(yè)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企業(yè)負擔50%,職工個人負擔50% 。企業(yè)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0%確定,職工個人負擔部分由企業(yè)代扣代繳。
企業(yè)應計提住房公積金=150 000×10%=15 000元,按受益對象進行分配如下:
借:生產成本 10 000
管理費用 2 000
在建工程 800
銷售費用 1200
研發(fā)支出 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15萬×10%) 15 000
本期交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0000(企業(yè)負擔15000+個人負擔15000)
貸:銀行存款 30000
2.對于非貨幣福利的會計處理
(1)企業(yè)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fā)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jù)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例2】甲公司為一家空調生產企業(yè),共有職工500名,其中生產空調的生產工人400人,生產車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40人,企業(yè)管理人員60人。2007年4月,公司以自己生產的A型號空調作為福利發(fā)放給公司每名職工。A型號空調的單位生產成本為2000元,售價為每臺3100元,甲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a.按空調的公允價值計提應付職工薪酬,計入成本費用:
借:生產成本 1 450 800(400人×3100×1.17)
制造費用 145 080(40×3100×1.17 )
管理費用 217 620(60×3100×1.17)
貸:應付職工薪酬 (500×3100×1.17)1 813 500(空調的含稅公允價值)
b.發(fā)放空調,確認收入:
借:應付職工薪酬 18135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500×3100) 15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635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000000
貸:庫存商品 (500×2000) 1000000
(2)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資產使用的,應當根據(jù)受益對象,將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
【例3】甲公司為遠途上班的生產一線工人免費提供職工集體宿舍,該集體宿舍樓每月計提折舊2000元。
借:制造費用 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2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2000
貸:累計折舊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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