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宋曉敏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語| 四六級 職稱英語 商務英語 公共英語 資格| 公務員 報關員 銀行 證券 司法 導游 教師 計算機| 等考 軟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價師 監(jiān)理師 咨詢師 安全師 結構師 估價師 造價員 會計| 會計證 會計職稱 注會 經濟師 稅務師 醫(yī)學| 衛(wèi)生資格 醫(yī)師 藥師 [更多]
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
《征管法》第二條規(guī)定:“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這就明確界定了《征管法》的適用范圍。
農稅征收機關負責征收的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征收管理,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海關征收的關稅及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適用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還有一部分費由稅務機關征收,如教育費附加。這些費不適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規(guī)定的措施,其具體管理辦法由各種費的條例和規(guī)章決定。
【經典例題】2003年
下列各項中,不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
A.契稅
B.關稅
C.車輛購置稅
D.教育費附加
【答案】BD
三、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體
(一)稅務行政主體——稅務機關
(二)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
(三)有關單位和部門
四、稅收征收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設定
1.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權利:
(1)負責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2)稅務機關依法執(zhí)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見教材
相關推薦:2010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各章預習輔導匯總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