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征稅范圍
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1)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解釋】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具有“國有”、“轉讓”、“取得收入”三個關鍵特征。
區(qū)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出讓”,“出讓”體現(xiàn)的是土地所有者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而“轉讓”體現(xiàn)的則是土地使用者和使用者之間的交易。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若干具體情況的判定部分內容經常在考試中出現(xiàn),具體問題可歸納為應征、不征、免征三個方面(參照教材)。
下面將經常出現(xiàn)的房地產若干具體情況的征免問題匯總歸納如下:
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的情況(應征) |
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的情況(不征) |
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情況(免征或暫免征收) |
(1)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 (2)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進行房屋開發(fā)建造然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產買賣 (4)抵押期滿以房地產抵債(發(fā)生權屬轉讓) (5)單位之間交換房地產(有實物形態(tài)收入) (6)投資聯(lián)營后將投入的房地產再轉讓的 (7)合作建房建成后轉讓的 |
(1)房地產繼承(無收入) (2)房地產贈與(無收入,條件限制) (3)房地產出租(權屬未變) (4)房地產抵押期內(權屬未變) (5)房地產的代建房行為(權屬未變) (6)房地產評估增值 |
(1)個人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 (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3)投資聯(lián)營時房地產轉讓到投資聯(lián)營企業(yè) (4)企業(yè)兼并,被兼并企業(yè)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yè)中 (5)國家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6)個人轉讓居住滿五年以上的房地產 (7)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 |
【相關鏈接】首先,應與契稅的征稅范圍和納稅人對比掌握;其次,應和土地增值稅的計算聯(lián)系起來復習。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應征土地增值稅的是( )。(2002年)
A.贈予社會公益事業(yè)的房地產
B.個人之間互換自有住房
C.抵押期滿轉讓給債權人的房地產
D.兼并企業(yè)從被兼并企業(yè)得到的房地產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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