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wǎng)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注冊會計師考試 > 復習指導 > 稅法 > 正文

2015注冊會計師《稅法》知識點精講:第二章(5)

來源:考試吧 2015-02-10 11:23:35 要考試,上考試吧! 注冊會計師萬題庫
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在備考,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5注冊會計師《稅法》知識點精講”,方便廣大考生備考!更多注會考試資料請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關于當期銷項稅的當期,與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相呼應。

  關于當期進項稅額的“當期”是重要的時間概念,有必備的條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非因客觀原因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其取得的票證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2010年1月1日以后的進項稅抵扣時限規(guī)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yè)統(tǒng)一發(fā)票(現(xiàn)為貨物運輸業(y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需經(jīng)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后,其增值稅額方能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shù)據(jù)),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tǒng)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數(shù)據(jù),按日與進口增值稅入庫數(shù)據(jù)進行稽核比對,每個月為一個稽核期。海關繳款書開具當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次月及第三個月。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及次月。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以后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

  稽核比對的結果分為相符、不符、滯留、缺聯(lián)、重號五種。

  (二)幾個特殊計算規(guī)則

  1.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稅務處理——形成留抵稅額

  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出現(xiàn)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即留抵稅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資產(chǎn)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chǎn)、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xù)抵扣。

  2.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稅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fā)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

  納稅人提供的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因服務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發(fā)生服務中止、購進貨物退出、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新增)

  3.扣減當期進項稅額的規(guī)定

 、僖话慵{稅人因進貨退回和折讓而從銷貨方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fā)生進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扣減。

 、趯ι虡I(yè)企業(yè)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shù)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guī)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

  ③購進貨物或勞務事先未確定用于非應稅項目,已經(jīng)抵扣了進項稅,發(fā)生用途變化不該抵扣進項稅的,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準確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4.一般納稅人注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處理

  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5.納稅人資產(chǎn)重組中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稱“原納稅人”)在資產(chǎn)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chǎn)、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xù)抵扣。

  (三)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具體規(guī)定如下表:

  【歸納】

  (1)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列舉的專用設備抵價稅合計數(shù)。

  (2)非初次購買及非列舉的設備只抵稅,不抵價。

  (3)支付的技術維護費不強調初次,但要求是2011年12月1日之后繳納的(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

  【特別提示】

  (1)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tǒng)的專用設備與稅控收款機不是等同概念?傻謨r稅合計數(shù)的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tǒng)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y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稅控系統(tǒng)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yè)發(fā)票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即價稅合計數(shù)抵稅后,該發(fā)票不能重復再次抵扣進項稅額。

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第一時間獲取最新資訊、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注冊會計師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微信搜索"566注冊會計師"

注冊會計師QQ群
上一頁  1 2 3 

  相關推薦:

  2015年注冊會計師《稅法》選擇題及答案匯總

  2015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3月30日-4月30日

  考試吧: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考答疑及備考策略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取!
掃碼免費使用
會計
共計4192課時
講義已上傳
42207人在學
審計
共計2525課時
講義已上傳
19688人在學
稅法
共計3284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90人在學
經(jīng)濟法
共計2647課時
講義已上傳
18623人在學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
共計2498課時
講義已上傳
23313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年考試還有
2025考試時間:8月23-24日
版權聲明:如果注冊會計師考試網(wǎng)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注冊會計師考試網(wǎng)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注冊會計師考試網(wǎng)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掃描關注注會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注會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幫助
中心
選課
報名
加小萬微信免費領
模擬試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