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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強化試題及解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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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根據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可以成為經濟法主體的有( )。

  A.國家

  B.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C.在我國居住的美國人

  D.甲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公司

  【正確答案】 A, B, C, D

  【知 識 點】法律關系的基本構成

  【答案解析】

  法律關系主體主要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國家;(1)選項B屬于法人中的機關法人;(2)選項C屬于公民(自然人),既包括本國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國境內或在境內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3)選項D屬于其他組織,其他組織指不具有法人地位,但是可以以自己名義從事法律活動的主體。

  22.下列有關訴訟時效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甲向乙借款5萬元,向乙出具借條,約定1周之內歸還;乙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條出具日起計算

  B.甲向乙借款8萬元,約定如果甲購買福利彩票中頭獎則予以歸還;乙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甲中獎之日起計算

  C.甲向乙借款10萬元,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前1個月乙因車禍不幸去世,尚未確定繼承人和遺產管理人,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D.甲向乙借款15萬元,訴訟時效期間乙通過快遞向甲寄送催款書,快遞簽收單上僅有甲的配偶簽名,不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正確答案】 B

  【知 識 點】訴訟時效的中止

  【答案解析】

  (1)選項A: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清償期屆滿之日起算。(2)選項B:附條件的債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從條件成就之日起計算。(3)選項C: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事由——“其他障礙”。(4)選項D: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認定為“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23.1990年1月1日,王某將家傳的珍貴花瓶寄存在甲銀行,1991年1月1日該花瓶被盜,甲銀行經過多方秘密尋訪終于在1992年1月1日找回該花瓶,但花瓶在運回銀行途中發(fā)生毀損,2005年1月1日王某得知該事實。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銀行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2006年1月1日

  B.2007年1月1日

  C.2011年1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正確答案】 A

  【知 識 點】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

  【答案解析】

  (1)本案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自1992年1月1日起算,2012年1月1日屆滿;(2)王某自2005年1月1日得知花瓶被損毀,則按照短期訴訟時效(寄存財物被毀損)的規(guī)定,該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自2005年1月1日起算,2006年1月1日屆滿;(3)王某應當最晚于2006年1月1日提起訴訟。

  24.1988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趙某要求錢某賠償的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正確答案】 B

  【知 識 點】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

  【答案解析】

  (1)不論趙某何時得知侵權人為錢某,本案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自1988年2月8日起算,2008年2月8日屆滿;(2)2007年10月31日趙某得知侵權人為錢某,此時滿足知道侵害事實和侵權人兩個條件,構成“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鑒于本案是人身傷害要求賠償,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自2007年10月31日起算,2008年10月31日屆滿;(3)趙某要求錢某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為2008年2月8日。

  25.甲是乙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無效

  C.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一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正確答案】 A

  【知 識 點】無權代理

  【答案解析】

  (1)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甲離職的事實,不能構成表見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對人;(3)選項D:相對人有權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26.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超越代理權訂立的合同屬于( )。

  A.無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有效合同

  D.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正確答案】 B

  【知 識 點】無權代理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在無權代理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超越代理權的代理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

  27.下列各項中,屬于有效民事行為的有( )。

  A.甲因故處于十分危急的境地,遂向乙借款,乙拒絕借款,但表示愿意按市場價購買甲的祖?zhèn)髡鋵氁患谉o奈只得同意

  B.王某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在其患病期間模仿某電視劇情節(jié)寫下遺囑

  C.劉某與其外甥小周約定,如果小周考上重點小學,則贈與其2萬元

  D.某照相機實際價格為7998元,營業(yè)員趙某誤看為1998元并售出

  【正確答案】 A, C

  【知 識 點】無效民事行為

  【答案解析】

  (1)選項A:構成“乘人之!保殗乐負p害處于危難境地的當事人的利益,乙以“市場價”購入,并未損害甲的利益,不構成乘人之危,該行為有效;(2)選項B:屬于無效民事行為;(3)選項C:由于是“純獲益”的行為,直接有效;(4)選項D:屬于重大誤解訂立合同,可撤銷。

  28.根據期限對法律行為效力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將其分為( )。

  A.附延緩期限法律行為

  B.附中止期限法律行為

  C.附解除期限法律行為

  D.附終止期限法律行為

  【正確答案】 A, C

  【知 識 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答案解析】

  依據期限對法律行為效力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延緩期限和解除期限。附延緩期限的法律行為,指法律行為雖然已經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來之前不發(fā)生效力,待到期限屆至時,才發(fā)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為,指法律行為在約定的期限到來時,該行為所確定的法律效力消滅。

  29.張某對李某說,如果王某不購買自己的祖?zhèn)骰ㄆ,那么就賣給李某。于是李某就私下去找王某,欺騙他說張某的花瓶是贗品,根本不值錢,導致王某決定不購買該祖?zhèn)骰ㄆ。根據我國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規(guī)定,關于張某和李某之間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該合同為附延緩條件的合同

  B.合同已經成立

  C.合同已經生效

  D.王某有權撤銷該合同

  【正確答案】 A, B

  【知 識 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答案解析】

  (1)選項ABC: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的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李某欺騙王某,不正當的促使條件成就,視為條件沒有成就,所以合同沒有生效;(2)選項D:王某無權撤銷張某和李某之間的合同。

  30.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下列關于代理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甲口頭委托乙?guī)推滟徺I一百噸“盤錦大米”,構成代理

  B.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補充責任

  C.代理丙以被代理人丁的名義與自己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屬于代理權的濫用

  D.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權機關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為法定代理

  【正確答案】 B, D

  【知 識 點】代理的基本理論

  【答案解析】

  (1)選項B: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而非是補充責任;(2)選項D: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權機關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為指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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