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頁:參考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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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編制1月10日,預付廠房工程款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建筑工程(廠房)100
貸:銀行存款 100
(2)編制2月10日購入生產線設備的會計分錄
借:工程物資 58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
貸:銀行存款 670
(3)編制3月10日支付管理費、征地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jiān)理費等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待攤支出 15
貸:銀行存款 15
(4)編制4月16日將生產線的設備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裝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 585
貸:工程物資 585
(5)編制5月31日結算工程款項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廠房) 130
—安裝工程 (生產線) 50
貸:銀行存款 80
預付賬款 100
(6)編制5月31日生產線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待攤支出10
貸:銀行存款 10
借:銀行存款 5
貸:在建工程—待攤支出5
(7)編制計算分配待攤支出的會計分錄
待攤支出合計=15+10-5=20(萬元)
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應分配的待攤支出
=20×585/(585+130+50)=15.29(萬元)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廠房)應分配的待攤支出
=20×130/(585+130+50)=3.40(萬元)
在建工程—安裝工程(生產線)應分配的待攤支出
=20-15.29-3.4=1.31(萬元)
借: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 15.29
—建筑工程(廠房) 3.4
—安裝工程 (生產線) 1.31
貸:在建工程—待攤支出 20
(8)編制結轉在建工程成本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廠房 133.4
—生產線 (600.29+51.31)651.6
貸: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 (585+15.29)600.29
—建筑工程(廠房) (130+3.4)133.4
—安裝工程 (生產線) (50+1.3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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