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一 、單項選擇題
1. 【答案】 A
【解析】
選項A: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選項BCD:出租車屬個人所有,但掛靠出租汽車經營單位或企事業(yè)單位,駕駛員向掛靠單位繳納管理費的,或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的,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稅;從事個體出租車運營的出租車駕駛員取得的收入,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2. 【答案】 C
【解析】
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yè)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yè)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 【答案】 A
【解析】
選項BCD屬于不得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
4. 【答案】 B
【解析】
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yè)和單位對營銷業(yè)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yè)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fā)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yè)和單位代扣代繳。其中,對企業(yè)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yè)非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5. 【答案】 C
【解析】
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6. 【答案】 D
【解析】
個人通過國家機關向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地區(qū)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捐贈扣除限額=52000×(1-20%)×30%=12480(元)>實際捐贈支出10000元,所以準予據實扣除捐贈支出10000元,張某取得董事費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2000×(1-20%)-10000]×30%-2000=7480(元)。
7. 【答案】 D
【解析】
應納稅所得額=(42000-2000)×(1-20%)÷76%=42105.26(元),支付報酬的單位應為該明星負擔的個人所得稅=42105.26×30%-2000=10631.58(元)。
8. 【答案】 C
【解析】
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36000-(3500-3000)]÷12=2958.33(元),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李某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000-(3500-3000)]×10%-105=3445(元),當月工資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9. 【答案】 D
【解析】
(1)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36000÷12=3000(元),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105元;(2)應納稅所得額=(36000-105)÷(1-10%)=39883.33(元);(3)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39883.33÷12=3323.61(元),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105元;(4)李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9883.33×10%-105=3883.33(元)。
10. 【答案】 B
【解析】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所以約翰2015年12月在我國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18000-4800)×25%-1005]×(1-18000÷33000×15÷31)=4449.55(元)。
11. 【答案】 C
【解析】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工作年限數平均(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所以李某取得的補償收入中6000×3×12=216000(元),免征個人所得稅,確定稅率:(360000-216000)÷12-3500=8500(元),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555元,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500×20%-555)×12=13740(元)。
12. 【答案】 D
【解析】
企業(yè)減員增效和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實行內部退養(yǎng)的人員,在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確定稅率:36000÷15+3000-3500=19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05元,李某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000+3000-3500)×10%-105=3445(元)。
二 、多項選擇題
1. 【答案】 A, C
【解析】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依據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區(qū)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分別承擔不同的納稅義務。
2. 【答案】 A, D
【解析】
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
3. 【答案】 B, D
【解析】
選項A: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xù)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或者在稅收協定規(guī)定的期間中在中國境內連續(xù)或累計居住不超過183日的個人,由中國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該雇主的中國境內機構負擔的工資、薪金,免于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選項C: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yè)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國境外企業(yè)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資、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4. 【答案】 A, D
【解析】
選項AB: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一次性勞務報酬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選項CD: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
5. 【答案】 A, B
【解析】
選項C: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選項D: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 【答案】 A, C, D
【解析】
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1)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2)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轉讓中國境內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4)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從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 【答案】 A, B, C
【解析】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具體范圍包括:(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中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2)應聘在中國境內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專家;(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4)財政部確定的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員。此外,附加減除費用標準也適用于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
8. 【答案】 B, C
【解析】
對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需要計算確定其在中國境內居住天數,以便依照規(guī)定判定其在華負有何種納稅義務時,均應以該個人實際在華逗留天數計算,該個人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1天計算其在華實際逗留天數。對于在中國境內、境外機構同時擔任職務或僅在境外機構任職的境內無住所個人,按照規(guī)定計算其在境內工作期間時,對其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半天計算其在華實際工作天數。
2015年約翰在中國境內逗留天數=8+8+22=38(天)。
2015年約翰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0.5+6+0.5+0.5+28+0.5=36(天)。
9. 【答案】 A, B
【解析】
選項CD:應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10. 【答案】 A, C, D
【解析】
選項B:財產轉讓所得沒有固定的減除標準。
三 、計算題
【答案】
(1)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等,一律將全部獎金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李某當月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2000+2000+1000+6000-3500)×25%-1005=3370(元)。
(2)企業(yè)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yè)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李某獲贈新型手機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0。
(3)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李某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5000×20%=5000(元)。
(4)納稅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該拍賣品為經文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李某當月拍賣字畫取得的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2%=1000(元)。
(5)在A國取得的稿酬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guī)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2000×(1-20%)×20%×(1-30%)=4704(元)。在A國取得的彩票中獎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guī)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20%=6000(元)。A國取得所得的抵免限額=4704+6000=10704(元),在A國實際已繳納的稅款=6000+5000=11000(元),不需要在我國補稅。
在B國取得的設計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guī)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0×(1-20%)×30%-2000=7600(元)>6000元,則應在我國補稅=7600-6000=1600(元)。李某從A國和B國取得的所得應在我國補繳的個人所得稅為1600元。
四 、綜合題
【答案】
(1)獨生子女補貼不屬于應稅的工資、薪金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李某從任職單位取得的全年工資和獨生子女補貼共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9000-3500)×20%-555]×12=6540(元)。
(2)針對李某取得的兼職收入,支付報酬的單位應該為李某負擔的個人所得稅=(3000-800)÷(1-20%)×20%=550(元)。
(3)保險賠款免征個人所得稅,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獎收入和保險賠款,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20%=4000(元)。
(4)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李某取得的紅利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0。
(5)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取得的上述應稅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辦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李某少支出的差價金額=500000-260000=240000(元),240000/12=20000(元),適用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1005元,則李某低價從單位購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40000×25%-1005=58995(元)。
(6)李某出售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0-90000-8000)×20%=20400(元)。
(7)企業(yè)為股東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歸到股東個人名下,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考慮到該股東個人名下的車輛同時也為企業(yè)經營使用的實際情況,允許合理減除部分所得。
乙企業(yè)為李某購車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300000-100000)×2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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