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區(qū)各級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自治區(qū)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全區(qū)14個設區(qū)市(以下簡稱“市”)和9個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共計劃招錄公務員4086人,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退役軍人和報考海監(jiān)(漁政)船員、鄉(xiāng)鎮(zhèn)職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寬由招錄機關決定;
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含農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下同)招錄的職位,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戒毒一線人民警察職位和市級以下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下同)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yī)、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的職位,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
市、縣兩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學歷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政法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等,下同)的畢業(yè)生和學歷為高中、中專、大專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須在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8.具備招錄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以下五種情形之一:
1.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2.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
3.在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4.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5.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
全日制或者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三)報考定向招錄職位分別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職位的,須服務滿2年且在崗或者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其中,參加區(qū)外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服務基層項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社區(qū)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大學生退役士兵。
2.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須連續(xù)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者村委會主任滿3年(含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累計滿3年)且在崗,只能報考工作地所在縣(縣級市、區(qū))(以下簡稱“縣”)的職位,不能跨縣報考。
3.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面向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職位的,須為在編在崗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不含學校、醫(yī)院)工作人員,且只能報考工作地所在縣的職位,不能跨縣報考。
4.退役軍人報考面向退役軍人招錄職位的,須為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自主擇業(yè)軍轉干部或復員干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已報名參加2019年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人員,不得報考本次公安機關招考職位。報考人員中已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招考體檢的,視為放棄本次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xiàn)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3月1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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