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nèi)容。筆試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滿分100分!毒C合知識測試》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綜合知識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調(diào)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需要加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由遴選機關自行組織。主要測試遴選職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專業(yè)管理知識和專業(yè)政策法規(guī)。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見《2011年下半年重慶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考試大綱》(附件4)。
2.時間與地點。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遴選機關要求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由遴選機關在同日下午自行組織,考試時間、地點由所報考的遴選機關另行通知。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毒C合知識測試》成績可于2011年10月31日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查詢!堵毼粯I(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可于2011年10月17日登錄所報考遴選機關網(wǎng)站查詢。
4.加分事宜。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含選派在建制村服務的大學生)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因年度考核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兩個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復加分);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優(yōu)秀等次的,每獲優(yōu)秀等次一次加1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累計。筆試加分人員,需在2011年9月19日至9月22日,向所報考的遴選機關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優(yōu)秀證書或立功授獎通報(決定)、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逾期未辦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員經(jīng)市公務員局匯總、公示無異議后方能加分。
5.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加分項目分值;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2+加分項目分值。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