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yǎng)選拔干部”精神,按照《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參照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工作。為做好此次公開遴選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的職位。各遴選機關(單位)的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可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查詢。報考者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單位)聯(lián)系。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盟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可報考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
2.盟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只可報考參照管理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6日。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6日后出生)。
7.職務為主任科員及以下。
8.身體健康。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