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招錄公告
為切實做好政法干警招錄體制和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試點工作,選拔培養(yǎng)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高、實踐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加強我省基層政法干警隊伍建設。根據(jù)中央有關部門的部署,近期將組織2013年山西省政法系統(tǒng)基層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定向招錄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招錄對象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已退役士兵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由山西省有關部門選派,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服務晉西北計劃)到201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到201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3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報考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
(二)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8月28日以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8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寬到27周歲(1985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5)報考面向退役士兵?圃圏c班的,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面向高校畢業(yè)生?圃圏c班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報考面向高校畢業(yè)生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報考面向高校畢業(yè)生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試點班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6)考生須具有山西省常住戶口(現(xiàn)戶口在學校的,入學前須為山西省常住戶口);
(7)符合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9)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和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名后、考察前或考察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或試用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公安機關:
(1)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nèi)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其他不符合錄用人民警察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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