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進一步優(yōu)化法院干部隊伍結構,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決定在漳州市公務員隊伍(不含垂直管理單位人員)和漳州市法院系統(tǒng)中,公開遴選一批具有專業(yè)知識的年輕干部到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德才兼?zhèn)涞脑瓌t、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遴選職位和人數(shù)
書記員7名、司法警察1名。
三、遴選范圍
書記員:漳州市公務員(不含垂直管理單位人員);
司法警察:漳州市法院系統(tǒng)。
四、遴選對象的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和實際工作水平較高,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業(yè)績突出,作風正派,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并應具備以下資格:
職位01 書記員(4名)
1、機關公務員;2、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3、男性;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5、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6、選調生在機關工作時間滿二年(2012年9月25日以前參加工作);非選調生在機關工作時間滿三年(2011年9月25日以前參加工作);7、任職定級后,歷年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效能告誡和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8、符合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9、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職位02 書記員(3名)
1、機關公務員;2、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4、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5、選調生在機關工作時間滿二年(2012年9月25日以前參加工作);非選調生在機關工作時間滿三年(2011年9月25日以前參加工作);6、任職定級后,歷年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效能告誡和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7、符合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8、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職位03 司法警察(1名)
1、法院公務員;2、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3、本科及以上學歷;4、在基層法院從事法警工作滿3年(2011年9月25日以前參加法警工作);5、任職定級后,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效能告誡和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6、符合人民警察體檢、體能標準;7、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在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9日正常上班時間按照要求到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干部處報名,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96—2175224;2175182。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中院機關干部處負責。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者由中院政治部通知報考人,準予參加競爭選拔。
(三)筆試
委托省有關部門出卷、評卷。筆試卷分A、B兩種卷,報考書記員職位人員考A卷,筆試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法律知識和司法業(yè)務方面的知識等;報考法警職位人員考B卷,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法警基本能力知識等。各職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該職位擬遴選人數(shù)比例應達到3:1以上,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遴選人數(shù);遴選人數(shù)1人的,取消該職位的遴選。
(四)面試
面試在筆試后進行,按各職位擬遴選人數(shù)1:3的比例在筆試成績中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對象。面試以當場答題的方式進行。
面試題委托有關部門出卷;面試題共三題,面試時間為15分鐘;考核內容包括與報考職位相適應的知識、能力和心理素質等;面試設7名評委;面試順序以當場抽簽的序號進行;面試由評委當場評分,先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而后將其他評委評出的綜合得分相加計算出平均得分,當場亮分。
進入面試人員因故退出考試或被取消遴選資格的,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若進入面試的人員與遴選計劃數(shù)出現(xiàn)1:1比例或進入面試人員少于遴選計劃數(shù)情況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五)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計算方法,算出總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以各職位擬遴選人數(shù)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列。由中院機關干部處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因體檢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替補。
(六)組織考察
中院機關干部處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七)研究決定
由考察組根據(jù)考察情況向市中級法院黨組匯報,中院黨組根據(jù)綜合評定結果確定擬遴選人選。
(八)公示并辦理調動手續(xù):擬遴選人選在漳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和原工作單位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報有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組織領導
遴選工作在中院黨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中院政治部會同院紀檢組監(jiān)察室等部門組織實施。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1、實行回避制度。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法》和《法官法》有關回避規(guī)定。參加遴選工作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考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遴選公正的,應當回避。
2、遴選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3、中院紀檢組監(jiān)察室對遴選工作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紀檢組監(jiān)察室應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遴選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4、對違反遴選紀律的工作人員,要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遴選紀律的報考人員,即取消遴選資格。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