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用網(wǎng)絡方式報名,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17日-22日上午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各部門的公開遴選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單位聯(lián)系。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在報考1個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同時,還可自愿再選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的職位。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的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并按網(wǎng)上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遴選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9月22日17: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的1天后登陸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15年9月24日8:00前登錄網(wǎng)站的相關頁面,對是否參加考試等信息進行確認,并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為50元/次)。網(wǎng)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15年10月19日-23日登錄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遴選單位修改完善報名條件,并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同意后再次組織報名。再次組織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對取消職位的已報名人員,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為10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15年11月中旬由用人單位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進行查詢。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遴選單位按遴選計劃5: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由遴選單位通知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還需經(jīng)市〔州〕黨委組織部同意推薦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遴選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實踐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遴選單位以外的考官人數(shù)應為3人以上。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部門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遴選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疾旃ぷ髟诟麇噙x單位黨組(黨委)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發(fā)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直機關?疾旖M在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的基礎上,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遴選單位負責安排,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遴選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七)試用
由各遴選單位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試用人員,進入遴選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報考2個遴選職位的選調生,應在頂崗試用開始前,選定最終報考的職位。由此產(chǎn)生的名額空缺,可依次遞補。
(八)集體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后,由各遴選單位根據(jù)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
(九)公示和轉任
遴選單位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
(十)任職培訓
新遴選公務員在任職前,應接受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guī)、四川省情、省直機關公務員職業(yè)道德、職業(yè)禮儀、行為規(guī)范、優(yōu)良傳統(tǒng)等,幫助新遴選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工作。
關注"566公務員"官方微信,獲取最新資訊、職位表、真題答案等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