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及其它條件;
(五)具有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所有報考人員所持畢業(yè)證書須是國家、省(市、自治區(qū))、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畢業(yè)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招考對象
(一)新疆生源201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2012-2014年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內(nèi)地生源畢業(yè)生;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年滿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
(四)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五)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六)駐疆部隊(含武警、公安現(xiàn)役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子女。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在國家教育考試中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有違紀行為的;
4.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未滿五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曾考取公務員但在試用期內(nèi)因違規(guī)、違紀和考核不稱職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的,錄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xù))未滿三年的考生。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詳情請查看《2014年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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