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2019年公開招錄法院系統(tǒng)、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公告》得知,重慶市2019年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時間截至2019年8月15日前)!2019年公開招錄法院系統(tǒng)、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職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中對學歷、學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5日至2001年8月15日期間出生);
其中,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30周歲以下。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招錄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其他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除公告有明確規(guī)定外,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需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現役軍人;
(7)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9)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10)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和檢察機關工作的情形。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服務期限約定或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guī)定。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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