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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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國家公務員報名工作已經落下帷幕,考生的報考塵埃落定。但是對于少部分考生來說,當初報考的時候,可能因為粗心、記錯等各類原因導致信息錯誤,而此時審核已經通過,無法更改信息。其實,大部分考生不了解的是,其中一部分信息是可以更改的。
一、關于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
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在報名確認時,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后可以修改。需注意的是,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均應該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須出示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fā)現(xiàn)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二、其他報名信息
除了以上說的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其他報名信息,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更改。我們也了解到一些考生,在入團時間等非重要信息填寫有誤。對于這部分信息,考生不需要有太多顧慮,專心備考即可。如果可以通過筆試,非重要信息填寫失誤一般不做為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三、考試地點
在報名確認時還有機會更改考試地點,但是要求也比較嚴格。如果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試地點的,考生應關注更改后的考試地報名確認網站發(fā)布的信息,獲知辦理更改及確認手續(xù)的時間、地點和要求。一旦報名確認后,考生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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