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東省口岸應急指揮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廣 東省口岸應急指揮中心是經(jīng)省政府批準成立、隸屬于廣東省對外貿易經(jīng)濟合作廳(廣東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的事業(yè)單位。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信息員1名,主要負責信息收集及綜合。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大專畢業(yè)生公開招考。(須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其余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
(五)學歷及專業(yè)條件: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外語專業(yè),具有國家CEAC辦公信息化應用專家證書。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應聘者,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 www.gdrst.gov.cn)下載《應聘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將《報名表》、個人詳細簡歷(附照片)、成績單、學歷證書、其他相關證書等資料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fā)送給我單位郵箱(請發(fā)郵件時注明應聘及姓名)。報名電子郵箱:kouan@gddoftec.gov.cn。
2、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9日9∶00至12月1日17∶00。
3、招聘方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預審。
4、通過資格預審的報考者,將通過短信通知本人。
(二)報名要求
1、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通過筆試、面試、進入體檢范圍的考生,需按要求由本人親自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須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9月30日前無法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的將取消報名資格),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張。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筆試時間: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 gdrst.gov.cn)公布。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 gdrst.gov.cn)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為結構化測評,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
面試評委小組由主管單位和本單位人員組成,評委人數(shù)為5人。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人員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復印件無效。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體檢
按報名者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五)聘用
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drst.gov.cn)公示7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另行約定。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與廣東省口岸應急指揮中心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六、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
本公告由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口岸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7328215
廣東省口岸應急指揮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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