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東青州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書記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書記員14名、司機2名。
一、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二)書記員14名,其中法學專業(yè)10人(5男5女),文秘專業(yè)4人。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備與書記員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并有相應的文字寫作水平和口頭表達能力。
司機2人(男),高中以上學歷,有駕駛證且具有2年以上駕駛經(jīng)驗。
(三)年齡在20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即:1985年2月1日至1991年2月1日期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黨(團)紀、政紀、校(院)紀處分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者;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6.有需要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宜在檢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2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青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聯(lián)系電話:3012168
3.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報考司機職位的還須提供駕駛證,以上證件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有工作單位或已與其他單位建立(簽訂)勞動關系(合同)的考生,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者應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6.經(jīng)現(xiàn)場初步資格審查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填寫《青州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書記員登記表》,繳納報名考試費用每人100元,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7、報名者于2011年2月28日,憑編有報名序號的報名費收據(jù)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二)筆試
筆試的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計算機閱卷,不指定專用復習參考用書。
(三)體檢和政審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并列者,依次按學歷高低、年齡小大順序確定)。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規(guī)定進行政審。遇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經(jīng)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選,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任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用人單位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青州市人民檢察院 青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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