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 號),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審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yè)單位 工作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 備的標準,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shù)
本次是重 慶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 詳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尚未解除黨紀、 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 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報名及資 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分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
(一)職員崗位、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公共科目及職員崗位專業(yè)科目報名全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 2011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 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 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 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 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 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 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各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 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 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 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 審和考核時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 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 未通過的可在2011年8月12日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 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 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 ,可咨詢用人部門或單位,聯(lián)系電話見附表)。
(4)網上繳費。報考人 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1年8月14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 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網 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 示進行。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選)聘崗位人數(shù)與實 際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1:2(用人單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未達到該比 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選)聘崗位人數(shù)至 規(guī)定比例。因招(選)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選)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 報名考務費。
(6)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 務費的,于2011年8月29日9:00起至9月2日18: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 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 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衛(wèi)生專業(yè)技 術崗位的考生,除了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共科目的網報外還必 須另行于8月8日至8月16日(周末除外)期間到重慶市衛(wèi)生局人才交流中心(重 慶醫(yī)藥衛(wèi)生人才網)進行專業(yè)科目的現(xiàn)場報名(報名方式詳見《專業(yè)科目報名須 知》)。專業(yè)科目考試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12:00登錄重慶 醫(yī)藥衛(wèi)生人才網(www.cqwsrc.com)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 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專業(yè)本人科目準考證和公共科目準考證以及 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 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公 共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筆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職員崗 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局統(tǒng)一組織,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9月3日(星期六),具 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打印的公共科目《準考證》 。
(二)專業(yè)科目測試
職員崗位專業(yè)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打印的《準考證》。
專 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yè)(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詳 見《考試指南》),分值100分,由重慶市衛(wèi)生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初定 于2011年9月3日下午(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在重慶醫(yī)藥衛(wèi)生人才 網上打印的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科目《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參照重慶 市公務員面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凡考生有一科缺 考,取消面試資格。
公開招(選)聘面試比例為1:2或1:3,公開選聘的 面試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1:5,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視擬 招(選)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shù)多少確定。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 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 應遞減招(選)聘崗位人數(shù)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 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特別提醒: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 目測試成績,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在專業(yè)考試結束確定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7 天。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 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
歷證明等材料,有工 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 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 缺額按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 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 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選)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 理由,并報招(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 時間及地點等見附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 體檢和考核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選)聘崗位人數(shù),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 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除招(選)聘單位有特殊規(guī)定外 ,依次以學歷、職稱和專業(yè)科目、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上級主管部門會 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 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 (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 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 [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 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選)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 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到 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 市級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 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 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 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視且合格者)總成 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 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 人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 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提出擬聘用 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 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 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 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 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 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 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招(選)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 。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201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 業(yè)(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招(選)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 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 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 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
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 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它
招 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 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707 、86868702
3. 公共科目及《管理基礎知識》考務咨詢電話:023- 86868820、023-86868812
4.衛(wèi)生專業(yè)科目報名咨詢詳見《報考流程》和 《專業(yè)科目報名須知》
5.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 專業(yè)知識、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表中 的聯(lián)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本簡章由各招(選)聘單位及其 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重慶市衛(wèi)生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附件2:重慶市衛(wèi)生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流程
附件3:重慶市衛(wèi)生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科目報名須知
附件4:2011年市級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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