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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簡章
為滿足2019年我市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 155號)、《關于印發(fā)2019年度設區(qū)市以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號)及《梧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fā)[2012]52號)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5月19日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梧州市各級事業(yè)單位(不含中小學教師崗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568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考試類別、考試類別代碼、人數和條件詳見《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六)基本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3日至2001年4月3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人員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或特殊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原則上,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yè)生必須在2019年4月3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取得職稱、從業(yè)資格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4月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八)定向公開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定向公開招聘對象為服務期滿(以各項目規(guī)定的服務期為準)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我區(q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qū))黨建組織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通過定向公開招聘渠道獲聘的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3年內不允許調離;
(九)本次招聘專業(yè)設置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
(十)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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