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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蘇公務員《行測》常識民事行為能力

來源:考試吧 2015-02-13 11:29:37 要考試,上考試吧! 公務員萬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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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從字面上是很難理解的,在法條上講的是法人或者自然人獨自以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對于這個概念在考試中主要考察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而行為能力是很難理解的。但我們可以用另外一句通俗易懂的話來表述這個概念,可以定義為“一個人獨自能干什么的資格”,這樣表述就能很好地理解這個概念了。一個人獨自干什么的能力受什么影響呢?其實是很容易想到的,當然是受一個人的年齡和治理狀況影響的。

  那么一個人的年齡和治理狀況是如何影響一個人的行為能力的呢?當一個人不滿十歲或者是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狀況下,這時候當事人不能夠以自己獨立的行為做任何事情,當然如果是純獲益的行為,可以生效。因為純獲益的行為不會使他受到任何損失,我們將這種人稱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這種情況下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行為就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當一個人的年齡在十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從事與其智力相當?shù)牟糠中袨,我們將這種人稱之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的超越其智力的行為則是要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當一個人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并且智力良好,我們稱之為“完全民事行為人”,這時候可以依據自己的行為從事任何民事行為,并且自己獨自承擔責任。當然,人的一生有一個插曲,當一個人的年齡在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并且自己從事勞動有自己的生活來源的,我們稱之為“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上述區(qū)分自然人的行為能力的目的在于確定一個人在一定情況下從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了純獲益的行為是無效的,限制行為能力從事超越其智力狀況的則效力待定,最終行為的效力由其法定代理人確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從事的任何行為都是有效的。

  要使法律知識在短時間取得提高,考試吧建議大家可以從兩面著手:一是用生活中的觀念和理論去理解晦澀的法條;另一方面就是理解法條背后的含義,即法理。這是快速學習法律的兩條捷徑和方法,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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