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招聘的工作要求,經(jīng)市公務員局同意,凡報考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進入面試的考生,由各法院自行組織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
本次面試統(tǒng)一于2015年8月7日進行,請考生于當天指定時間到指定面試單位報到。具體安排內容請查看附件《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招聘面試名單》。
二、證件和證明
考生參加面試時,需帶好以下證件和證明: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集體戶口請帶戶籍證明原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尚未取得證書的應屆生,請帶學生證和《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本人漢字速錄水平二級以上資格證書(尚未取得漢字速錄證書的考生,請帶漢字速錄準考證或報名憑證);
5、本人其他各類技能證書原件(非必須材料,僅供參考);
三、面試流程
(一)資格審查:考生進入考場后,根據(jù)工作人員引導,核對考生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漢字速錄證書等,依照招聘簡章具體崗位的要求,確認面試者的應聘資格,審查合格后等候面試。
(二)面試:由考場引導人員負責帶領驗證合格的考生進行面試。
四、注意事項
(一)面試通知短信將于近期發(fā)出,考生收到短信后,請根據(jù)提示內容進行回復確認。
(二)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帶齊個人證件和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技能證書等)。其中,集體戶口人員,請攜帶有效的戶籍證明原件;未獲得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生,請攜帶學生證和學校提供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三)請各位考生按指定時間參加面試報到。未按指定時間參加面試或面試項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視作自愿放棄。
五、友情提醒
(一)考生收到面試通知短信后,應妥善保存該短信,并上網(wǎng)查看注冊號、對應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免影響面試。
(二)考生收到面試通知短信后盡快進行回復確認。
(三)考場不提供陪考人員的等候區(qū),不提倡陪考人員長時間守候。
(四)面試合格者的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請注意查看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shrc.com.cn)發(fā)布的信息和下一階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招聘面試名單》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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