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如何辦理相關手續(xù)?
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qū)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qū)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市人才考評中心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20、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在《招考簡章》上查詢。
21、是否所有職位都要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
22、什么情況下可以遞補?
招錄機關按照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條件,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空額,由招錄機關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由招錄機關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從該職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3、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2010年修訂)的規(guī)定進行。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
24、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應當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以下簡稱體檢機構)進行。
25、體檢工作都有哪些規(guī)定?
體檢完畢,主檢醫(y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體檢機構加蓋公章。招錄機關或報考者對初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初檢結論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進行復檢的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初檢、復檢、鑒定不得在同一體檢機構進行,且承擔復檢或鑒定任務的體檢機構必須屬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范圍。
26、如何進行考察?
招錄機關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民主測評等形式,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疾觳缓细裾,不予錄用。
27、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guī)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28228879、83609408
咨詢時間:2011年3月21日至4月2日9:00-17:00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相關鏈接: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