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fā)《錄用通知書》,憑《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用人部門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合格的,按規(guī)定予以任職,并按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市委組織部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七、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1〕16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
東營市公務員局 (0546)8381726
東營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 8381630
(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
東營市人事考試中心 8326611
(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情況咨詢
1、報考市直機關及單位
市政府辦公室 8381268
市發(fā)展改革委 8380050
市財政局 8331596
市農業(yè)局 8331754
市國土資源局 8081621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8382002
市司法局 8336529
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 8081069
市環(huán)保局 8332917
市政府調研室 8331883
市供銷社 8327253
市人口計生委 8339586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8301295
東營港經濟開發(fā)區(qū) 8019007
2、報考縣區(qū)直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關
東營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8232287
河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883281
廣饒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926960
墾利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881377
利津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682275
3、報考東營市法院系統(tǒng) 8381169
4、報考東營市檢察院系統(tǒng) 3011082 3011088
5、報考東營市公安系統(tǒng) 7175112
6、報考東營市森林公安局 8339379
7、省垂直部門市以下機關及單位
市地稅局 8318021
市質監(jiān)局 8335057
2、2011年東營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4、2011年省垂直管理部門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市委組織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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