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1、報考州醫(yī)保局職位的資格審查由州醫(yī)療保險管理局負責;2、報考各縣政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職位的資格審查由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3、報考甘洛縣委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中心職位的資格審查由甘洛縣組織部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招考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原則上從3月25日起提出審查意見。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審查于3月30日結束。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考生通過了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內(雙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情況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涼山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4月18日至4月23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時限120分鐘
下午 14:00—16:30 《申論》 考試時限150分鐘
筆試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上公布?忌鐚Ρ救顺煽冇幸闪x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1年6月2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1年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成績×35% +《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 +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政策
(1)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州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關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guī)定,對報考我州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既符合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加分條件,又是少數民族的考生,可以疊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1年4月2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報考州醫(yī)保局的考生送州醫(yī)保局,報考甘洛縣的送甘洛縣委組織部,報考其他縣級政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送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具有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身份的考生,提交加分證明材料時,需寫出未曾享受過同項目加分照顧的承諾書。
(二)面試
2011年6月17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xù)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一并納入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2日至7月3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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