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菏澤市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報名須知
一、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二、報名網(wǎng)址
菏澤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hzrsks.gov.cn)
三、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按《2011年菏澤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中要求,登陸指定的報名網(wǎng)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
2、報考人員于填報完整信息資料后第二日查詢審核狀態(tài)。如初審通過,則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
3、目測和資格復審通過后,按照《2011年菏澤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中繳費有關要求,進行網(wǎng)上繳費。如未通過目測和資格復審,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改報其他單位。
四、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時間
2011年3月28日——29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
2011年3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五、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地點
地點:菏澤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基地(西安路161號,菏澤市技術學院南鄰)
乘車路線:乘1路、4路、7路公交車,到“菏澤市技術學院”下車。
為方便部分考生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后及時改報其他單位,請盡量于3月29日之前到現(xiàn)場進行目測和資格復審。
六、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須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及復印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在職人員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三)選調生職位
報考選調生職位人員須經(jīng)縣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其他人員,不能報考選調生職位。
七、有關信息發(fā)布網(wǎng)站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員名單、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以及面試通知、體能測評通知、體檢通知、遞補人員通知等,均在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hzrsj.gov.cn)、菏澤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hzrsks.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登陸查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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