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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西南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 面試時間:2014年6月28、29日,7月5、6日。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南寧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jù)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規(guī)定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韋瑤等3653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2014年6月24日-6月26日(具體時間以招錄機關通知為準)。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市直招錄機關、各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見廣西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學位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 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6.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8.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在職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對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市直各招錄機關或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放《南寧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4年6月28、29日,7月5、6日,每天上午8:30開始面試。具體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地點:中共南寧市委黨校(南寧市大學西路166號,可乘坐58路公交車到南寧職業(yè)技術學院站、804路公交車到市黨校站下車)。

  (五)面試形式

  本次面試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的面試方法。

  (六)面試取消或減少的招錄計劃

  因招考職位沒有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決定取消南寧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處科員三(職位代碼為:01011003003)等職位的22名招錄計劃;因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少于原招考職位的招錄計劃,決定減少南寧市公安局基層崗位民警一(職位代碼為:01035001001)等職位的3名招錄計劃(詳見附件2)。

  二、體檢

  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專業(yè)筆試成績+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三、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非公安專業(yè)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結(jié)合本人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jīng)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jīng)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面試當天上午8:00前沒有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四)面試、體能測評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五)體能測評應著運動服裝、運動鞋,請考生自備。

  (六)考生體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南寧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xiàn)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給予其取消本次面試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nèi)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xiàn)上述情形的,1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區(qū)公務員;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nèi)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區(qū)公務員。

  附件:

  1.南寧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南寧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階段取消或減少招錄計劃匯總表

  中共南寧市委組織部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公務員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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