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www.sqrsks.com)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3月17日—21日。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聯(lián)系(0527-84353780)。
三、考試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
(一) 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布的《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2015年3月 2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jié)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二)面試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由招考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詳見《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q.hrss.gov.cn)公布。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現(xiàn)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jié)束后,所有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確定;如面試成績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政審)。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招錄司法警察和公安民警的職位,面試前進行體檢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關(guān)于印發(fā)公安機關(guān)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zhí)行,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人選按擬錄用人員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
錄用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政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五、錄用
各招考單位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guān)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q.hrss.gov.cn)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后,辦理有關(guān)錄用審批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考生在公示期滿前主動放棄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guān)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guān)規(guī)定負責處理。
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己瞬缓细窕蜻`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guān)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guān)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fā)〔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自2015年起,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guā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公務員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527-84359151
七、本簡章由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考政策咨詢: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0527-84368162
宿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527-84359275
宿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咨詢熱線 0527-12333
考務技術(shù)咨詢:
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0527-84353780
點擊下載>>>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職位表.xls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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