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學課程考核說明
一、考核依據
本考試說明是根據高月梅/張泓著,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的《幼兒心理學》擬定
的,考試命題以本考試說明為依據,不超出本說明規(guī)定的要求與范圍。
二、考試的要求與組卷原則
(一)考核要求
學習本課程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要求考生了解并掌握從事教育工作最必需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借以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課程的考試既重視知識、理論的考核,又重視應用能力的考核�?己朔秩齻€認知能力層次,即從了解、理解、掌握三個層次進行命題。各層次的含義如下:
了解:是指學習本課程后,對于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必須有透徹的了解,并且能夠準確地表述。
理解:本層次要求達到的水平是在了解的基礎上,系統(tǒng)、全面地把握本課程的基本理論,能對有關問題進行正確的闡釋。
掌握:是指能夠掌握分析問題的技能,能夠運用學到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分析和解決有關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
(二)組卷原則
1、本課程的考試命題嚴格掌握在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教學要求和教學內容的范圍之內。
2、考試命題應覆蓋各章。既要全面又要重點突出。
3、試卷要反映認知能力各個層次的題目,也要考查簡單應用能力。簡單應用能力是指在理解的基礎上,能夠利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分析和解決有關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在一份試卷中,各層次題目所占分數比例大體是:了解占20%,理解占30%;簡單應用占30%;掌握占20%。
4、試卷題目難易程度的安排。題目難易程度分為四個等級:即容易、一般、較難、難。在一份試卷中四個等級所占的分數比例大體是:容易占20%;一般占30%;較難占30%;難占20%。 試題認知能力層次和難易程度是兩個不同概念,在各個認知能力層次中都可以含有難易程度不同的題目。在命題中是二者兼顧,統(tǒng)籌安排的。每次考試試卷的難易程度基本一致。
三、試題類型及考核形式
本課程試卷采用題型分為:填空題、名詞解釋、簡答題、論述題。
期末考試采取閉卷、筆試。卷面分值100分�?荚嚂r限為9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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