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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浙江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報名通知》得知,浙江2017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對象和條件
凡浙江省內(nèi)人員(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的社會人員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全省統(tǒng)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nèi),可按原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如下學歷要求:除2011年及以前入學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其他人員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和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shù)等級。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我省本、?圃谛.厴I(yè)班學生(師范生可提前到畢業(yè)前第三學期),可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學籍證明樣例見附件,可下載。)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只是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一個必要環(huán)節(jié),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身體條件等都是認定教師資格的重要條件,因此,建議其他條件有可能會影響自己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謹慎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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