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背書(P312)
1.非轉讓背書包括委托收款背書和質押背書。
①委托收款背書是背書人委托被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的背書。委托收款背書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據權利。但是,被背書人不得再以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舉例】A轉讓一張100萬的匯票,委托B收款,B為代理收款人,不享有票據權利。真正的票據權利人為A,B無權將票據背書轉讓。
②質押背書是以擔保債務而在票據上設定質權為目的的背書。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票據權利。
【舉例】A將票據出票給B,B將票據背書轉讓給C,C為票據權利人。C將票據質押背書給D, D為質權人,不是票據權利人,D無權將票據背書轉讓。
2.背書記載事項
(1)背書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票據到期日前背書。
(2)委托收款背書應記載“委托收款”字樣、被背書人和背書人簽章。質押背書應記載“質押”字樣、質權人和出質人簽章。
(3)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票據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
3.不得進行的背書
(1)“條件背書”是指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
(2)“部分背書”是指將票據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票據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部分背書屬于無效背書。
(3)“限制背書”是指記載了“不得轉讓”,此時票據不得轉讓,例如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的,票據不得背書轉讓;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舉例:A向B簽發(fā)一張票據,并記載“不得轉讓”字樣,但是B背書轉讓給c,此時的背書行為僅僅具有普通債權讓與的效力,并不產生票據法上的效力;當C提示付款被拒絕時,不能向A行使追索權。
(4)“期后背書”是指票據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例題·多選題】下列票據背書中,屬于轉讓票據權利的背書有( )。
A.質押背書
B.委托收款背書
C.貼現背書
D.轉讓背書
[答疑編號1538070214]
『正確答案』CD
【例題·單選題】甲在將一匯票背書轉讓給乙時,未將乙的姓名記載于被背書人欄內。乙發(fā)現后將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書人欄內。下列關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為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無效
B.有效
C.可撤銷
D.甲追認后有效
[答疑編號153807021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背書人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即將票據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據被背書人欄內記載自己的名稱與背書人記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例題·單選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匯票背書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背書日期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B.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背書無效
C.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
D.委托收款背書的被背書人可以再背書轉讓匯票權利
[答疑編號1538070216]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1)選項A:背書日期屬于相對應記載事項,未記載背書日期的,視為到期日前背書;(2)選項B: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即不影響背書行為本身的效力,被背書人仍可依背書取得票據權利;(3)選項C: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的,票據不得背書轉讓;(4)選項D:委托收款背書是背書人委托被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的背書,被背書人不得再以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為購買貨物而將所持有的匯票背書轉讓給乙公司,但因擔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對方不交貨,因此在背書欄中記載了“乙公司必須按期保質交貨,否則不付款”的字樣,乙公司在收到票據后沒有按期交貨。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背書無效
B.背書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應受上述記載約束
C.票據無效
D.背書有效,但是上述記載沒有匯票上的效力
[答疑編號1538070217]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規(guī)定,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本題中,在背書欄中記載了“乙公司必須按期保質交貨,否則不付款”屬于所附條件,是無效的,但背書有效,也不影響票據的效力。
(三)承兌(P313)
1.提示承兌期限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2)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3)如果持票人超過法定期限提示承兌的,即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2.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
3.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
4.付款人承兌匯票,不能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商業(yè)匯票提示承兌期限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 )。
A.商業(yè)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B.定日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持票人應該在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提示承兌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
D.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持票人應該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答疑編號1538070218]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是商業(yè)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而不是承兌期限,所以A選項錯誤;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持票人應該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所以選項C錯誤。
【例題·單選題】乙公司在與甲公司交易中獲得300萬元的匯票一張,付款人為丙公司。乙公司請求承兌時,丙公司在匯票上簽注:“承兌。甲公司款到后支付!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丙公司付款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公司已經承兌,應承擔付款責任
B.應視為丙公司拒絕承兌,丙公司不承擔付款責任
C.甲公司給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擔付款責任
D.按甲公司給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確定丙公司應承擔的付款責任
[答疑編號1538070219]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付款人承兌匯票,不能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四)保證(P314)
1.保證的記載事項
(1)保證人必須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①表明“保證”的字樣;②保證人名稱和住所;③被保證人的名稱;④保證日期;⑤保證人簽章。
(2)保證人在票據或者粘單上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
、僖殉袃兜钠睋,承兌人為被保證人;②未承兌的票據,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3)保證人在票據或者粘單上未記載“保證日期”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4)保證人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不屬于票據保證。
2.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票據的保證責任。
提示:附條件總結:(1)背書:背書附條件時條件本身無效,背書是有效的;(2)保證:票據保證時不能附條件,如果保證附條件,條件無效,保證有效;(3)承兌:承兌不得附條件,如果承兌附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例題·多選題】關于票據簽章當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2009年)
A.票據簽發(fā)時,由出票人簽章
B.票據轉讓時,由被背書人簽章
C.票據承兌時,由承兌人簽章
D.票據保證時,由保證人簽章
[答疑編號1538070220]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據規(guī)定,票據簽發(fā)時,由出票人簽章;票據轉讓時,由背書人簽章;票據承兌時,由承兌人簽章;票據保證時,由保證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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