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loading..
首頁 - 網(wǎng)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中級經(jīng)濟法 > 正文

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基礎講義(2)

201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預計將于2010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吧特整理了《中級經(jīng)濟法》各章考點總結,幫助大家理清思路,復習備考。本篇為中級經(jīng)濟法第一章的內(nèi)容。

  (2)訴訟時效的中止(P30)

 �、僦挥性谠V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nèi)發(fā)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谌绻谠V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已消失,則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③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仍然繼續(xù)存在,則應在最后6個月時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例題1】2007年5月5日,甲拒絕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務一直未向甲主張權利。2007年8月,乙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乙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自2007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B、自2007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C、自2007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5日

  D、自2007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25日

  【答案】A

  其他障礙是指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例題2】公民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6年1月1日知道甲的權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對侵權人丙提起訴訟。2006年5月20日,乙因車禍死亡,直到2006年9月1日才由有關機關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該項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丁應當在( )之前對丙提起訴訟。

  A、2007年1月1日

  B、2007年5月20日

  C、2007年9月1日

  D、2007年3月1日

  【答案】D

  相關推薦:201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八月備考資料匯總
       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計劃表
       考試吧:2009年會計職稱真題及答案解析匯總
       201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預習最全的計劃表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取!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jīng)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181
距離2025中級還有
2025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6日-8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所轉載內(nèi)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內(nèi)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2025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