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當期銷項稅額的確定
當期銷項稅額,是指當期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依其銷售額和法定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其計算公式為:當期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或當期銷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當期銷售額的確定是應納稅額計算的關鍵,對此,稅法的具體規(guī)定如下:
(1)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這四項都屬于過渡的款項,并沒有形成納稅人的收入)
、偈芡屑庸飨M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買方的;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弁瑫r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茕N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結論:這四項都屬于過渡的款項,并沒有形成納稅人的收入。
(2)如果銷售收入中包含了銷項稅額,則應將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
屬于含稅銷售收入的有普通發(fā)票的價款、零售價格、價外收入(價外費用)、非應稅勞務征收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3)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且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稅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黉N售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如果單獨記賬核算,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酒類產品除外:啤酒、黃酒按是否逾期處理,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銷售額征稅)。
、谝蛴馄(1年為限)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征稅。
征稅時注意兩點:一是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換算成不含稅價再并入銷售額;二是征稅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稅率。
【例題·計算題】某酒廠為一般納稅人。本月向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白酒,并開具普通發(fā)票上注明金額93600元;同時收取單獨核算的包裝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計算此業(yè)務酒廠應確認的銷項稅額。
【名師解析】銷項稅=(93600+2000)÷(1+17%)×17%=13890.6(元)
【例題3·多選題】對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稅錯誤的計稅方法是( )。
A.單獨記賬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對逾期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均并入銷售額征稅。
B.酒類包裝物押金,一律并入銷售額計稅,其他貨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
C.無論會計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D.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其他貨物押金,單獨記賬且未逾期(1年為限)者,不計算繳納增值稅
【答案】ABC
【例5-9】某白酒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6月銷售收入為321.7萬元(含稅),當月發(fā)出包裝物收取押金5.9萬元,當期逾期未歸還包裝物押金為15.82萬元。計算該企業(yè)當月銷項稅額。
【名師解析】除黃酒、啤酒包裝物押金在逾期未歸還時,計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其他酒的包裝物押金應在銷售時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當月銷項稅額=(321.7+5.9)÷(1+17%)×17%=47.6萬元
記。喊b物租金在銷貨時,應作為價外費用并入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