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其他分類(★★)
1.從主體角度作出的分類
從主體的角度,可以把法律行為分為單方行為和非單方行為、自為行為和代理行為。
【解釋1】調制行為是國家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在形式上與接受調控和規(guī)制的經濟法主體達成合意(貓抓老鼠事先不需要征求老鼠們的同意)。
【解釋2】市場主體的橫向對策行為發(fā)生于多個市場主體之間,屬于非單方行為。
2.從行為對象角度作出的分類
根據(jù)行為對象,可以把法律行為分為抽象行為和具體行為。其中,調制行為往往被看作是抽象行為(任何偷吃糧食的老鼠都將受到嚴懲,不是針對某一個老鼠制定的政策),而對策行為一般屬于具體行為(每一個老鼠的對策各不相同,有的選擇不再偷吃,有的選擇在貓睡著的時候偷吃,有的寧可不要命也要偷吃)。
【解釋】調制行為一般屬于要式行為(有明文立法,否則貓抓老鼠有些師出無名),而市場主體的對策行為法律一般不作特別的形式要求(老鼠無需將自己是否繼續(xù)偷吃糧食的行動方案公示出來)。
3.從行為效果角度作出的分類
(1)調制行為有可能是積極的(房價下來了),也可能是消極的(房價沒下來,甚至越來越高)。
(2)調制行為和對策行為,從合法性的角度來看,既可能合法,也可能非合法。
四、行為的四個要素(★)
經濟法主體基于一定的認知能力,為實現(xiàn)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手段,會在客觀上形成一定的結果。
1.行為目的
(1)從調控主體和規(guī)制主體來看,在其調制行為中,首先要實現(xiàn)促進和保障經濟穩(wěn)定增長的“經濟目標”,進而實現(xiàn)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的“社會目標”,在此基礎上,實現(xiàn)促進經濟與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xié)調發(fā)展的“最高目標”。
(2)從接受調控和規(guī)制的主體來看,其市場對策行為的目標,主要是實現(xiàn)利潤最大化或者效用最大化,同時,在同調控主體和規(guī)制主體的博弈過程中,也要力圖實現(xiàn)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對效率、利益的追求,恰恰是其進行相關對策行為的動因。
【解釋】貓的壓力更大(調控房價要考慮多重目標),老鼠的目標比較單一(開發(fā)商的目標是追求利潤最大化)。
2.認知能力
(1)對于調控主體和規(guī)制主體的認知能力,在經濟法上應當特別強調,它尤其關系到對經濟規(guī)律、對客觀形勢的分析和把握,關系到調制行為的成敗得失。
(2)如果企業(yè)的行為超過了一般消費者的認知能力,并且利用消費者在認知能力上的弱勢來從事違法行為,就會涉及承擔法律責任的問題。
【解釋】如果企業(yè)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執(zhí)行手段
【解釋】對于老鼠偷吃糧食的違法行為,派貓去抓還是派狗去抓,這是執(zhí)行手段的選擇。
4.行為結果
【解釋】經過貓的不懈努力,老鼠偷吃糧食的現(xiàn)象基本(未)消除,這就是行為的結果。
五、對經濟法主體行為的評價(★)
1.評價標準分為政治標準、經濟標準、法律標準。法律評價的重心,是對行為的合法性作出判斷。
2.無論是調制行為還是對策行為,都涉及到合法性的問題,這既涉及形式上的合法性,也涉及實質上的合法性。
3.對于合法行為的肯定性評價,與對違法行為的否定性評價,二者所產生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不同,因此,應當有效利用相關手段,利用法律的評價,去約束、引導各類經濟法主體的行為。
【解釋】對遵紀守法的老鼠授予榮譽稱號、對偷吃糧食的老鼠就地正法,恩威并施,綜合利用各自手段,去約束、引導老鼠的行為。
【例題·多選題】下列對經濟法主體的行為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調制行為是國家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在形式上與接受調控和規(guī)制的經濟法主體達成合意
B.市場主體的橫向對策行為發(fā)生于多個市場主體之間,屬于非單方行為
C.調制行為和對策行為一般被看作是具體行為
D.調制行為和對策行為,從合法性的角度來看,既可能合法,也可能非合法
【答案】ABD
【解析】調制行為往往被看作是抽象行為,市場對策行為一般屬于具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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