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wǎng)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中級經(jīng)濟法 > 正文

2016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常見考點(71)

來源:考試吧 2016-09-02 9:30:01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6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常見考點”,更多2016初級會計職稱備考資料請微信關注“566會計職稱”!

>>>中級會計沖刺必看 | 穩(wěn)拿86考分 | 30課時點題密訓<<<

  >>>2016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常見考點匯總

  【考點七十三】保全措施--代位權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1.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中級會計職稱

  2.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也合法。

  (2)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權人的債權已到期。

  (3)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提示】所謂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必須是債務人“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nèi)容的到期債權。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提示】所謂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yǎng)關系、撫養(yǎng)關系、贍養(yǎng)關系、繼承關系產(chǎn)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中級會計職稱

  3.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jīng)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優(yōu)先受償),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

  

中級會計職稱

  5.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xiàn)的債權中優(yōu)先支付。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關注考試吧會計職稱微信第一時間獲取試題、內(nèi)部資料等信息!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考試吧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中級QQ群

  相關推薦:

  中級會計沖刺必看 | 穩(wěn)拿86%考分 | 30課時點題密訓

  2016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章節(jié)知識點匯總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會計實務》知識點筆記匯總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章節(jié)知識點匯總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一次過三科的學習方法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jīng)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中級還有
2025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6日-8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所轉(zhuǎn)載內(nèi)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zhuǎn)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內(nèi)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