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無形資產的后續(xù)計量
一、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
(一)估計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
企業(yè)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或確定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shù)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注: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取得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通常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遵循孰低原則。
(二)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復核
企業(yè)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并按會計估計變更進行處理。
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如果有證據(jù)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視為會計估計變更按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攤銷
(一)應攤銷的金額
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是指其成本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2)可以根據(jù)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可能存在。
(二)攤銷期和攤銷方法
企業(yè)無形資產的攤銷期,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企業(yè)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xiàn)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xiàn)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企業(yè)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jù)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其攤銷年限和攤銷方法,并按照會計估計變更進行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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