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81-100題 |
第 2 頁:第101-120題 |
第 3 頁:第121-140題 |
第 4 頁:第141-155題 |
第 5 頁:第156-170題 |
第 6 頁:第81-100題答案 |
第 7 頁:第101-120題答案 |
第 8 頁:第121-140題答案 |
第 9 頁:第141-155題答案 |
第 10 頁:第156-170題答案 |
121.
[答案]:ABCD
[解析]:票據行為是指票據當事人以發(fā)生票據債務為目的的、以在票據上簽名或蓋章為權利義務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付款”解除了票據責任,不發(fā)生票據債務,不屬于票據行為。
[該題針對“票據行為的相關規(guī)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22.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本票的基本知識。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域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該題針對“銀行本票”知識點進行考核]
123.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貼現的相關規(guī)定。只有商業(yè)匯票才涉及貼現的問題,銀行匯票、本票和支票是見票即付的票據,不用貼現。
[該題針對“商業(yè)匯票”知識點進行考核]
124.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商業(yè)匯票的基本知識。商業(yè)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而不是說的承兌期限,所以A選項錯誤。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持票人應該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所以選項D錯誤。
[該題針對“商業(yè)匯票”知識點進行考核]
125.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無效背書的情形。根據規(guī)定,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該題針對“背書的有關規(guī)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26.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效力。(1)選項AB屬于絕對應記載事項
(2)選項C屬于相對應記載事項
(3)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不一致時,票據無效。
[該題針對“票據效力”知識點進行考核]
127.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適用范圍。存款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請開立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1)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qū)域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2)辦理異地借款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3)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發(fā)生的收入匯繳或業(yè)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4)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5)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該題針對“臨時存款賬戶”知識點進行考核]
128.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提示付款期限。(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日內
(2)銀行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付款。
[該題針對“票據的付款期限”知識點進行考核]
129.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關系的主體。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公民(自然人)、機構和組織(法人)、國家、外國人和外國社會組織。
[該題針對“法律關系的要素”知識點進行考核]
130.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國際條約協(xié)定等。所以B選項不正確。
[該題針對“法的形式和分類”知識點進行考核]
131.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AB選項屬行為范疇。
[該題針對“法律事實”知識點進行考核]
132.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經濟法是調整宏觀經濟調控關系和市場規(guī)制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該題針對“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知識點進行考核]
133.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員應當回避的情形。
[該題針對“仲裁的基本規(guī)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34.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形式。選項AB:國務院頒布的屬于“行政法規(guī)”;選項C:屬于“地方性法規(guī)”;選項D:屬于“行政規(guī)章”。
[該題針對“法的形式和分類”知識點進行考核]
135.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適用范圍和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A.D屬于約定的仲裁事項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
[該題針對“仲裁的基本規(guī)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36.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案件的訴訟管轄。以上四個選項均屬于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該題針對“訴訟管轄”知識點進行考核]
137.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法》的適用范圍。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
(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撫養(yǎng)繼承糾紛
(2)行政爭議
(3)勞動爭議
(4)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
[該題針對“仲裁的基本規(guī)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38.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期間。貨物買賣糾紛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
[該題針對“訴訟時效”知識點進行考核]
139.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特殊地域管轄的適用情形。根據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本題應由乙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和丁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該題針對“訴訟管轄”知識點進行考核]
140.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適用于《民事訴訟法》的案件具體有五類,ABCD均屬于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案件。
[該題針對“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知識點進行考核]